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3月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hffund.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二、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三、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14层
联系人:叶郁郁、林楠
咨询电话:021-38834699,400-700-8001
传真:021-68887997
网址:www.hf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储汇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联系人:陈春林
电话:(010)66415205
传真:(010)66419824
客户服务热线:11185
网址:www.cpsrb.com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张建春
电话:(010)68098000
传真:(010)68561260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联系人:唐泳
电话:0551-516167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uaans.com.cn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
网址: www.htsec.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68823685
传真: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gf.com.cn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联系人:杜颖灏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50543470
客户服务热线: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1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郭京华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热线: 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法定代表人:顾森贤
联系人:龙涛
电话:021-50588876
传真:021-50586660-8880
客户服务热线:北京010-86525005,上海021-62196752
网址:www.longone.com.cn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972
客户服务热线:0591-87547101
网址:www.xyzq.com.cn
(1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062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55
网址:www.lhzq.com
(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盛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2474651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网址:www.dfzq.com.cn
(1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ecitic.com
(19)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联系人:余少南
电话:(0571) 85783737
传真:(0571) 85783748
网址:www.bigsun.com.cn
(2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丁韶燕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511
网址:www.zxwt.com.cn
(21)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传真:0431-8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咨询电话:0431-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销售网点的公告为准,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购业务安排
(一)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申购和赎回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数额限制
通过代销网点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有认购基金记录的基金投资人不受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基金投资人欲转入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相关最低金额的限制。
基金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三) 申购费
本基金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五、开放申购后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2007年3月26日始,本公司将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开放赎回业务时间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3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