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23日在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说,我国卫生监督水平不断提高,卫生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但卫生监督工作还面临着三大问题。
陈啸宏说,第一,食品安全和职业病危害等公共卫生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医疗服务市场形势依然严峻,医疗和血液安全问题突出,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相当繁重;第二,卫生监管不够有力,执法责任不能完全落实,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没能完全控制;第三,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卫生执法条件亟需改善,卫生监督能力有待提高,这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基层地区尤为突出。
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陈啸宏指出,一是由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导致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不能有效落实;二是由于保障措施不到位,政府投入长期不足,导致一些地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滞后,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短缺,执法装备落后,人员编制不足,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制约了卫生监督能力的提高;三是由于农村地区卫生监督网络不健全,导致农村地区卫生监督工作滞后,甚至成为卫生监管盲区;四是由于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人员不能适用新形势下依法行政、职能转变和综合执法的要求,导致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依法办案能力不够高;五是由于卫生监督执法技术支持体系不健全,导致目前的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执法工作的新需要。
陈啸宏指出,针对这些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紧紧抓住“十一五”发展战略机遇期,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卫生执法能力,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紧紧围绕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病危害、医疗与血液安全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药品降价要让百姓得到真实惠
近年来,我国连续20次降低药品价格,老百姓常用的一些药降价幅度还很大。在对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限价的同时,一些省份也已陆续开始对医疗机构用药进行竞标限价。然而,一边是药价频频下调,一边是百姓不断呼吁降低药价,原因何在?
几次下调药价,消费者都发现一个怪现象:宣布降价不久,一些上了降价目录的价格低、疗效好的常用药,很快就从市场上消失了。原来,药品降价后,药品生产企业利润下降,反应之一就是停止降价药生产,推出换了新名称的替代药,其成分与降价药大同小异,“身价”却高出许多。
为平抑虚高药价,我国各地近年来陆续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由于需要交纳种种费用,投标企业叫苦不迭,一些企业为了利润不顾药品质量偷工减料,有的干脆改而生产其他高价药,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降低药价的效果。
另一方面,药价下调后,患者的实际用药支出最终还要由用药结构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