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〇〇六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7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5%,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的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721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2、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721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3、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721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4、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
(赞成:721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5、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721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06年度与北京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721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见巨潮资迅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与北京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721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见巨潮资迅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721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王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六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度与北京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4、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度与北京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5、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07-008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强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 年3 月1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 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人,实际出席十人,董事沈幸福先生因工作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报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逐项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科技园区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陆仟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口押汇等日常其他贸易融资业务)。
2、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中支行借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陆仟捌佰万元整。
3、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各类授信(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进出口押汇、开立信用证及其他各类授信),最高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4、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最高时点额为人民币为肆仟万元整。
5、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计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6、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康定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上述授信额度共计叁亿柒仟捌佰万元整,是银行根据对公司的评估情况而给予公司在其操作业务的最高限额,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此议案须提请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有效期三年。
三、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四、一致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办理换领批准证书和工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批准证书换领和工商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代表公司签署所有必须的法律文件。
五、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5637.66万元自筹资金。
六、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不超过26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2007年3月23日至2007年9月22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帐户。
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07 年4 月10日上午9:30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相关公告详见2007 年 3 月26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关于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应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在认真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制订或修改了会计政策、做出或调整了会计估计。
1、金融资产计量模式的改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长电科技的股票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原来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改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及后续计量,对长电科技流通股股票2006年年末收盘价与账面价值的贷方差额调增了公司2007年年初资本公积;对基金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由原来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改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及后续计量,对基金2006年年末净值与账面价值的贷方差额调增了公司2007年年初留存收益。
2、公司所得税核算方法的改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对所得税的核算由原来的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公司对资产和债务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进行了检查,将因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使相关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了计算。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将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调增了2007年年初留存收益;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形成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资产计税基础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调减了2007年年初留存收益;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形成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资产计税基础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调减了2007年年初资本公积。
3、借款费用资本化政策的改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公司资本性支出利息资本化由原来的为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而发生的专门借款方可资本化,改变为不再严格限定是否为专门借款,只要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流动性借款,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即该资本性支出确实占用银行借款的,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借款费用都可予资本化。同时资本化范围变更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存货等。
4、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费用确认政策的变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按照新会计准则,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
5、政府补贴的核算变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目前现行制度下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将变更为在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07-009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二〇〇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07 年4 月10 日上午9:30
2. 召开地点: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
5. 出席对象:
(1)凡2007 年4 月3 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07 年4 月4—6 日(8:00 — 16:00)。
3. 登记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工业区康强路25号
2) 邮政编码:315105
3) 电 话:0574-88233889
4) 传 真:0574-88235553
5) 联 系 人:林钒 杜云丽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07-01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置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7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203.19万元。按照项目投入时间顺序,募集资金投入依次为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集成电路内引线材料(金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大规模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截止至2007年9月22日预计6个月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8000万元。
因此上述项目根据进度安排,至少形成募集资金暂闲置约12565万元,公司拟将暂时闲置不超过26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2007年3月23日至2007年9月22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帐户。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600万元,按现行6个月银行利率测算,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73.71万元。
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郭晓光、郭永青认为:
康强电子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康强电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因此,本公司同意康强电子实施该等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07-01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至2007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5637.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聘请了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中汇会专[2007]0518号《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审核结论:“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2007年2月28日以自筹资金5637.66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贵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郭晓光、郭永青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康强电子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康强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因此,本公司同意康强电子实施该等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