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0日以书面传真或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3月22日上午9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聂太荣、陈永生先生、独立董事王正斌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张光周先生、董事长田世光先生、独立董事祁万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世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和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 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 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70,886,439.10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8,372,218.03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514,221.07。由于公司出现重大亏损,本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0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7年度,公司继续聘请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以上第一至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4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阅2007年3月17日、3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5、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07年4月18日(星期三)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4)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112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联系电话:0971-5503604、7720093
传真:0971-5507586
6)联系人:任素彩女士
7、其他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07年4月12日召开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07-006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监事会于2007年3月22日上午8时30分,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3名,监事胡琪民先生因公务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余国礼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国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结论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2006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从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出发,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会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执行有效。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3、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现状。
二、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经第一大股东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建议,推荐严得春先生为公司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五、根据《证券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严得春先生简历:
严得春先生,汉族,1974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先后在青海桥头发电厂从事发电厂汽轮机运行、项目建设财务、审计部内部审计、会计工作,现任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