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23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实现税后利润为253,500,32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5,350,032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150,295元。加上历年积余未分配利润676,233,295元以及扣除当年分配2005年度股利125,877,150元,累计共有未分配利润778,506,440元。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提出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年末总股本719,2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07,894,700 元,尚余670,611,740元,结转下一次分配。公司结存的公积金不在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关于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调整后的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包括:1.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及法人股将按2006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计量;2.本公司将根据应收款的帐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差额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帐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的差额分别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调整留存收益;3. 本公司将少数股东权益归入新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
四、《公司关于部分单位2006年不采取计提职工福利费方法的议案》;
鉴于2005年底,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的应付福利费结余数额较大,为逐步减少此余额,拟对本公司历年应付福利费结余数额较大的母公司本部、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在2006年度不采取计提职工福利费的方法,上述单位当年按照规定使用的职工福利费在历年积余的职工福利费中开支。
五、决定适时召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2007-003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3月23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8人,会议由监事长蒋志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公司关于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公司关于部分单位2006年不计提职工福利费的议案》;
五、对公司2006年度的工作,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议和监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发展项目、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监督,保证了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
1. 公司2006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