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净利润与收入未同步增长
2007年03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初一
陆家嘴日前公布的年报显示,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58亿元,同比增长56.32%,实现净利润5.88亿元,同比仅增长3.25%。
实际上,利润总额这一项仍实现了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步增长,13.51亿元的利润总额较上年增长57.33%。但在原会计准则下,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是要扣除少数股东损益这一部分的。而陆家嘴的2006年度少数股东损益并不在少数,其数额达到5.27亿元,占到了利润总额的近四成,这就是净利润未能与主营业务收入同步增长的原因。
陆家嘴巨额少数股东损益从何而来?根据公司年报中披露的有关信息,大部分来自其孙公司上海陆家嘴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损益。陆家嘴年报披露,联合房产的陆家嘴中央公寓项目去年实现18.46亿元销售收入,实现利润4.77亿元。而陆家嘴是通过持股55%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联合房产股权的,联合发展对联合房产持股60%,因此陆家嘴间接持有联合房产33%的股权。这就是说,陆家嘴的合并利润总额中,包含了联合房产另外67%股权对应的少数股东损益,其数额为:4.77亿元×67%=3.2亿元。
注册会计师朱德峰提醒投资者,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这意味着,净利润将包括而不是扣除少数股东损益这一部分。因此,在新准则下,陆家嘴上述净利润不能与收入同步增长的情况将不再出现。但是,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分子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会剔除少数股东损益。也就是说,在新准则下,陆家嘴2006年度的每股收益仍然不能与收入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