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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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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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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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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3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07-0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3月22日在深圳市木棉花酒店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会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独立董事安成信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四、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51,284,517.83元为基准,提取10%法定公积金15,128,451.78元以及各控股子公司提取上述法定公积金、储备基金合计9,733,912.47元,共计提取盈余公积 24,862,364.25元。

      境内审计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39,149,523.75元,提取上述盈余公积总数24,862,364.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3,522,515.97元,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267,809,675.47元;境外审计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88,142千元,提取盈余公积总数24,863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 143,207 千元,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306,486千元。

      2007年集团将对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迁建一期项目---头孢类冻干粉针、分装粉针生产线及水针车间建设项目、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头孢500吨工程项目、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建设非PVC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目、IY-81149新药产业化等各重点项目进行投入;为了确保公司重点项目的资金安排,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拟定2006年度暂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分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五、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刘广霞女士、邱庆丰先生、钟山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增补董事候选人,王俊彦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拟将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8000元/月(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7年4月16日上午9:00在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7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拟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香港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集团2007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拟定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度审计报酬分别为60和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度新聘副总裁薪酬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阅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授信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解决经营资金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额度授信融资;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额度授信融资;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额度授信融资;向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额度授信融资;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额度授信融资;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额度授信融资;向深圳发展银行珠海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额度授信融资;向中国光大银行珠海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额度授信融资;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港币壹亿伍仟万元等值额度授信融资;向珠海南通银行申请不超过港币壹亿元等值额度授信融资;向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美元壹仟万元等值额度授信融资。上述授信融资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6亿元, 港币2.5亿元,美元1000万元。并就上述授信融资事宜向相关银行出具董事会专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下列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对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授信融资担保,因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10%(1.34亿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上述第二、三、四、六、七、九、十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07-1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22日在深圳市木棉花酒店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由于邱庆丰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拟确定庞大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监事长的议案》

      推选曹平伟先生为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3月26日

      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

      庞大同先生、62岁,2001年至2004年任职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2004年11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副主任。2005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商业联合会会长、中商国际管理研究院院长、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07-1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07年4月16日上午9:00

      3.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②截止2007年4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⑴《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⑵《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⑶《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⑷《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⑸《关于增补刘广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⑹《关于增补邱庆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⑺《关于增补钟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关于增补王俊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9〕《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10]《关于聘请2007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12]《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07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7-09)和《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6-10)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7-13)。

      3.特别强调事项:公司拟增补的董监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

      刘广霞女士、35岁,曾任中央电视台深圳中视国际电视公司广告部经理、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鸿信行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邱庆丰先生、35岁,1993年至1996年任职于天津第一机床总厂,1996年加入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现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02年当选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005年6月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

      钟山先生、35岁,大学本科毕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深会员(FCCA)。1994年7月加入德勤会计师行,曾在德勤广州分所及(香港)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从事审计、会计咨询等工作至2000年4月。2001年加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副总经理,负责集团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

      王俊彥先生,36岁,毕业于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获金融硕士学位,并持有中山大学经济学系国际贸易学士学位,1997年起历任第一上海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第一上海集团旗下从事金融服务业务的全资附属公司-第一上海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中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职第一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席及投资总监。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资料:

      庞大同先生、62岁,2001年至2004年任职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2004年11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副主任。2005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商业联合会会长、中商国际管理研究院院长、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广霞女士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朱保国先生之配偶,其他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4月13-15日(上午8:30-11:50,下午1:30-5:2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和持股凭证。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附后)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洪 露、王曙光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九楼

      邮政编码:519020

      电    话:(0756)8135888

      传    真:(0756)8891070

      2.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3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包括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全权委托表决权(委托人若不全权委托,需另文说明):

      a.是         b.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07-1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7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列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其中:对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授信融资担保,因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10%(134百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法人代表:朱保国,注册资本140.32百万元,主要从事丽珠得乐系列、丽珠肠乐、新瑞普欣等产品的生产经营。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329.84百万元,总负债102.59百万元,无贷款及一年内到期的负债;2006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9.47百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4.27百万元,实现净利润0.43百万元。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注册地:四川省彭州市,法人代表:陶德胜,注册资本66百万元,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生产销售及新药开发,主要产品抗病毒颗粒、口炎宁等。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174.05百万元,总负债56.74百万元,无贷款及一年内到期的负债。2006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2.90百万元,主营业务利润69.34百万元,净利润11.73百万元。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注册地:广东省韶关市,法人代表:朱保国,注册资本53.44百万元,主要从事中药制剂、医药原料等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有参芪扶正注射液、血栓通等。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166.63百万元,总负债29.01百万元,短期借款5.64百万元;2006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0.50百万元,主营业务利润83.05百万元,净利润61.10百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丽珠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下称:韶关建行)已签署了融资担保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丽珠集团愿意为韶关建行与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下称:利民制药厂)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50百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度保证,被保证的一系列债权指2006.11.20-2007.11.29经韶关建行向利民制药厂连续发放的贷款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

      四、董事会对担保的意见

      上述三家公司是丽珠集团化学药制剂及中成药制剂的重要生产基地,因资金周转的需要,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银行对其融资条件比较灵活、优惠,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财务费用,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如丽珠集团提供担保后,办理贷款及开票、付汇等手续简便,故董事会同意丽珠集团为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止,丽珠集团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40百万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强调事项

      董事会认为:1、关于集团为利民制药厂提供融资担保事项,因集团持股比例为88.09%,故集团在此担保事项中承担了过度责任,客观上造成了通过这一安排向该公司的其他股东输送利益额度的可能;2、利民制药厂的另一方股东“韶关市丹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利民制药厂职工持股的公司,应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划分并承担对利民制药厂的贷款担保责任;3、集团将尽快采取收取担保费或变更已签署的融资担保合同为三方协议或另一方股东股权质押等方式解决上述问题;4、集团将尽快提议修改利民制药厂的公司章程,与相关股东协商,就该公司股东按比例共同承担公司的贷款担保责任作出约定;5、集团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管理,完善相关风险控制制度。

      丽珠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3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