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冰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冰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冰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
审阅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07)第031号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第3页至第6页的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差异调节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上述差异调节表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差异调节表发表审阅意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监发[2006]136号《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与差异调节表相关的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对差异调节表单独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差异调节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差异调节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此外,我们提醒差异调节表的使用者关注,如后附差异调节表中的重要提示中所述的原因,上述差异调节表中所列示的2007年1月1日的新会计准则下的合并股东权益与未来所列报的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阅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李 丹 钱 江
2007年 3 月23日
(此为第3页内容)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此为第4页内容)
后附差异调节表附注为本差异调节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王水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云贵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冰
(此为第5页内容)
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及附注
2007年1月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附注
一、编制目的
本公司自2007年1 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为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颁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2006年度财务报告的“补充资料”部分以差异调节表的方式披露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
二、编制基础
本公司属于原同时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A股及H股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本差异调节表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中所要求的追溯调整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集团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以200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并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
此外,本差异调节表第2项所涉及的调整金额不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该部分在差异调节表中单列项目反映。2006年12月31日现行会计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的余额归入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也在差异调节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三、主要项目注释
(a)2006年12月31日的合并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的金额取自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该报表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2007年3月23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1001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表相关的编制基础和主要会计政策参见本公司2006年度法定财务报告。
(此为第6页内容)
三、主要项目注释(续)
(b)递延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根据本集团2006年12月31日会计账目金额与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于2006年12月31日该等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14,847,696.93元,依照本公司及少数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该项会计处理分别增加2007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12,683,165.10元及少数股东权益 2,164,531.83元。
(c)2006年12月31日现行会计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的余额的归入新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
本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为65,109,782.73元(单项列示于负债与股东权益之间);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其余额应当列入股东权益项下,因此增加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下的股东权益65,109,782.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