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同意参与竞买上饶县滨江西路土地的议案,3月23日公司以2960万元的价格取得总面积为105.8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该宗土地位于上饶县滨江西路以北、望江路以西,面积为105.8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该地块已完成三通一平,沿江景观优美,适宜较高档次的商业、居家,有较大的升值空间。使用年限:70年;规划容积率≤1.6;绿地率:42%;建设高度≤28%。目前公司正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编号:临2007-005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自2007年2月13日起解禁。解禁后,本公司限售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减持前共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3,144,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2%)于2007年2月13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为6,250,000股,现该公司已于2007年3月13日至2007年3月22日累计连续减持本公司股票4,834,816股,并于2007年3月22日因买卖操作失误购入本公司股票3万股。
该公司在减持过程中买入公司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的相关规定。应本公司董事会的要求,该公司已将买卖3万股本公司股票的收益21,700元上缴归本公司所有,并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处置剩余股票。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编号:临2007-006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3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签署了肆仟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西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意压缩”)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壹年,至本信息披露日华意压缩正在与银行协商办理有关还贷手续。
截止2007年3月26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8810万元(其中为实际控制人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2000万元,详见200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为华意压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6810万元,详见2005年6月17日、200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现逾期担保4000万元。公司与华意压缩无关联关系,属互保关系。
目前,公司正在采取措施,督促华意压缩按时偿还贷款,并将对华意压缩归还银行贷款事宜及时跟踪,视进展情况履行公告义务。对此,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