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26日公布的对34个干线公路项目的审计结果,项目建设中违规招投标、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涉及的资金超过160亿元,已有8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此次审计的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大部分是在“十五”时期开工建设,建设总里程5324公里,概算总投资1662亿元,分别占“十五”时期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里程和概算投资的17%和16%。
根据26日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这些项目的主要问题有三:违规招标投标或使用建设资金;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和长期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预期经济效益,难以按期还清贷款。
公告显示,在34个项目中,20个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涉及幕后交易等违规行为,其中建设单位违规直接发包和指定分包工程17.96亿元,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工程72.39亿元;26个项目涉及交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或利用关联交易套取建设资金21.58亿元。
此外,16个项目因勘察设计失误、盲目赶工抢工等,造成损失浪费和增加投资27.18亿元;10个项目因建设单位审核不严导致多计工程款5.29亿元;15个项目未经审批占用土地或违规多征土地10.29万亩;21个项目涉及的当地政府及征地拆迁部门截留挪用、长期拖欠或扣减应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16.39亿元。
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底,竣工通车一年以上的20个项目中,有14个项目实际车流量只达到可行性报告预测值的60%,在规定的偿债期内很难还清贷款。其中哈尔滨一高速公路项目实际车流量不到预测值的14%。
审计公报称,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建设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不少公路项目的建设、筹资和还贷主要依赖政府,大大超出当地财政承受能力,而一些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中既是决策者,又是管理者和建设者。此外,责任追究机制未落实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对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纠正、不依法追究责任,助长挤占挪用建设资金、非法转分包、违规征地和拖欠补偿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且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