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3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56,555,70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4.7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阮大平先生委托董事阎洪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股东和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东海证券股权的议案》。赞成53,805,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4%,反对0股,弃权2,750,000股,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东海证券5,000万股权(占其总股本的4.95%),以每股1.47元价格转让给上海九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7,350万元。若东海证券原有股东中有股东愿意以相同价格和条件受让该股份,具有优先认购权。因此,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可能将为东海证券原有股东中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