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传化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制,独立开设银行帐户并独立纳税。
2、为规范关联交易,传化股份先后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治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以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的有关权限和程序。传化股份《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在关联交易的决策中,关联董事与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传化股份在现存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犯。
3、传化股份设立以来,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不存在垄断公司业务渠道而干涉传化股份业务经营的行为。
4、传化股份已经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同时传化股份已按照有关规定,使独立董事的人数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确保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决策中的特殊权力。
5、对目前尚没有条件避免的关联交易,传化股份将尽力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力争有效的减少关联交易行为。同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传化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价格有政府或行业定价的,严格执行有关政府或行业定价政策和定价标准;没有政府定价或行业定价的,股份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与关联方进行平等协商,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尽量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6、徐传化父子及传化集团已经作出如下承诺:(1)我们及所控制的企业不占用、支配贵公司的资金或干预公司对货币资金的经营管理,保证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2)保证不通过贵公司为我们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担保。(3)我们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贵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减少现存关联交易的措施
1、历年来,传化股份原材料采购事宜完全由传化股份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定,本公司保证不干预传化股份的经营管理工作。
2、传化股份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将尽量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原材料供应商,保证招标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如传化股份的关联方参与投标,将平等对待所有投标人。
3、传化股份将积极寻求其他原材料供应商,在价格、质量、交货期限等条件等同的情况下优先选用非关联方的产品。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传化集团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传化股份之间发生下列重大关联交易:
一、不存在与传化股份、传化股份的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0000元或者高于传化股份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具体情况;
二、不存在与传化股份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元以上的交易;
三、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传化股份股票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传化股份股票行为。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传化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资 产 负 债 表(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负责人:徐传化 单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柏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柏樟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负责人:徐传化 单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柏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柏樟
现 金 流 量 表(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负责人:徐传化 单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柏樟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柏樟
二、最近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一)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传化集团的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杭萧会审字(2007)第464号审计报告,认为:传化集团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传化集团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帐。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发生的差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且在其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按照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扣除已宣告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享有并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所获得的价款减去出售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等后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出售短期投资结转的投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核算,对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若短期投资的市价已超过其帐面价值,跌价准备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跌价损失范围内予以转回。
8、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坏账的确认标准: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
坏账准备提取方法:坏账准备按期末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分析计提。
9、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包括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原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入库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按实际生产成本核算,发出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领用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和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造成的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为生产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初始投资成本。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占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按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股权投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2003年3月17日前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采用直线法按投资合同规定的期限摊销。2003年3月17日后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采用直线法按投资合同规定的期限摊销。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损益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时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收益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时确认。
1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核算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1年;(3)单位价值较高。
固定资产的计价: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成本入帐;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帐。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原值的3%、4%、10%)确定折旧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