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2007年03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禾嘉 公告编号:2007-005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该项诉讼的基本情况公司在收到该案的法院传票时已经披露,其公告(编号:2007-001)刊登在2007年1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
近日,本公司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该案的《民事判决书》[(2007)成民初字第85号]。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1、本案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高新支行)
被告一: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被告二:四川禾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嘉集团)
2、本案的起因及判决的依据
起因:本公司与高新支行分别于2003年7月31日、2003年8月22日签订了人民币2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禾嘉集团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此笔贷款已到期,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偿还该笔贷款。
3、判决依据: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及利息,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判决情况
1、判令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及所欠利息;
2、判令禾嘉集团对上述给付义务在3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禾嘉集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145010元、保全费150520元。
四、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五、本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