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东
以所持股份增资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增持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股份”或“公司”)股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3月24日收到股东传化集团及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以下简称“徐传化父子”)通知,获悉,徐传化父子于2007年3月23日签订了《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并终止了于2006年8月8日签订的《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徐传化父子拟以各自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向传化集团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增资概述
1、本次增资人为公司的股东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以其分别持有的14,025,000 股的公司股份、6,268,750股的公司股份、3,612,500股的公司股份,合计23,906,250股股份,分别向传化集团增资,前述股份分别折为对传化集团的出资199,466,667元、89,155,555元、51,377,778元,合计340,000,000元。
2、传化集团原持有本公司7,650,000股法人股。若本次增资完成,传化集团将持有本公司31,556,250股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3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徐传化先生不再为本公司股东,徐冠巨先生仍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18,806,250股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67%,徐观宝先生仍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10,837,500股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03%。
3、本次股份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徐传化父子增资的23,906,250股股份的性质将变更为一般法人股。
二、传化集团基本情况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29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萧山宁围镇,法定代表人为徐传化。截止2006年12月31日,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4.35亿元,净资产为13.26亿元。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进口出口与本企业相关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等;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企业咨询服务。
传化集团的股东为自然人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三位股东,该三名股东为父子关系。其中:徐传化先生出资42,000,000元,占传化集团注册资本的24.70%,徐冠巨先生出资64,000,000元,占传化集团注册资本的37.65%,徐观宝先生出资64,000,000元,占传化集团注册资本的37.65%。
增资完成后,传化集团的注册资本为51,000万元,股东仍为自然人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三人,其中:徐传化先生出资241,466,667元,占传化集团注册资本的47.35%,徐冠巨先生出资153,155,555元,占传化集团注册资本的30.03%,徐观宝先生出资115,377,778元,占传化集团注册资本的22.62%。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本次股份增资事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7-007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8,678.6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
企业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大桥路93号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机械、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制造和经营,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农药及其中间体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修理服务,汽车运输业务,化工、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机组的维修、保养(限分支机构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出资设立的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安化工的第一大股东,因此新安化工成为本公司关联企业,公司向新安化工采购原材料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裂解物、六甲基二硅氧烷等原材料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产品。定价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化学原料产品中有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裂解物、六甲基二硅氧烷等化学原料,属于有机硅产品。有机硅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行业进入壁垒高,国内只有个别厂家有生产能力,行业垄断性较强。新安化工是国内第二大有机硅生产厂家,位于浙江境内,公司选择与其合作是从其产品的质量、工艺、成本等各方面考虑的结果。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应天根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将该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购买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安化工”)生产的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裂解物、六甲基二硅氧烷等化学原料。由于新安化工的控股股东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出资设立的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公司与新安化工的原材料采购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此项关联交易的事项对我们进行了通报,我们在了解了此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并且审核了相关材料后认为,公司与新安化工的交易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此项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我们认可此项关联交易,同意将此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甲方)与新安化工(乙方)于2007年3月23日签署了为期一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价格:定价依据,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乙方承诺,提供予甲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2、货款支付:一般情况下,甲方本月采购的货物所应支付的货款应在当月底付清。货款结算方式:在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办理现汇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事先认可原材料采购关联交易的说明。
2、公司与新安化工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7日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 简称:传化股份
股票 代码:002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杭州萧山宁围镇
通 讯 地 址:浙江杭州萧山宁围镇
邮 编:311215
联 系 电 话:0571-82602688
签署日期: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6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传化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即收购人
传化集团 指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徐传化父子 指徐传化先生、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
传化股份 指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广丰化工 指上海广丰化工有限公司
华洋化工 指杭州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
传化储运 指杭州传化储运有限公司
新安股份 指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传化贸易 指杭州传化贸易有限公司
峙岭化工 指宁波峙岭化工有限公司
潮涌化工 指上海潮涌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 指徐传化先生、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以其持有的23,906,250股传化
股份的股份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 指徐传化先生、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以其持有的23,906,250股传化
股份的股份向传化集团增资导致传化集团增加持有、徐传化父子减少持
有传化股份的股份的行为
增资协议书 指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徐传化先生、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签订的
以其各自持有的共23,906,250股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向传化
集团增资的《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招股说明书 指《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已在巨潮咨
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全文披露〕
元 指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 称: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 册 地:杭州萧山宁围镇
法 定 代 表 人:徐传化
注 册 资 本:人民币170000000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812410461
企 业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 营 范 围:批发、零售;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企业咨询服务
成 立 日 期:1995年6月29日
经 营 期 限:自1995年6月29日至 2015年6月29日
国税 登记 证号:浙国税字330181253908703号
地税 登记 证号:浙地税字330181253908703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徐传化先生、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系父子关系,为传化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传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2、徐传化父子的基本情况
(1)姓 名:徐传化
国 籍:中国
住 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
邮 编:311215
联系电话:0571-826026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姓 名:徐冠巨
国 籍:中国
住 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
邮 编:311215
联系电话:0571-826026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姓名:徐观宝
国 籍:中国
住 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
邮 编:311215
联系电话:0571-826026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三)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主营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即为传化集团。传化集团成立于1995年6月29日,是一家以化工、农业、物流、投资四大事业领域为核心,资本运营与实业经营互动发展的现代企业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的主要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1、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00元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有机硅及有机氟精细化学品(不含危险品)、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及原辅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2、杭州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荧光增白剂、中间体、造纸助剂、塑料助剂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3、浙江传化物流基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钱江二桥萧山出口处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货运、货运代理、货运信息、停车场、仓储、零担托运、货物配载、装卸服务、汽车维修、餐饮、住宿,汽车配件。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4、杭州传化花王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注册资本:38370000美元
经济性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范围:洗衣粉、家用洗涤剂、洗发香波和护发素等护发产品、护肤产品、牙膏产品、牙刷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加工、制造并提供售后服务;皂类产品、纸制品、妇女卫生用品、婴儿用品、消毒液的批发并提供售后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花王在中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工业洗涤剂的制造、加工。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5、浙江传化江南大地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萧山钱江农场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种子、种苗的生产、加工,旅游服务、教育培训、餐饮服务、住宿,农业科研。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6、浙江传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2858007元
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服务及转让,种子、种苗、花卉的生产、加工、销售,蔬菜水果的种植、销售,农用材料(不含国家专营专控的产品)、园艺设施及设备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7、浙江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萧山市心中路767号绿都世贸广场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8、浙江海源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11号15层A-1室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不含金融业务)、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9、杭州传化涂料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建筑涂料、防水剂、油漆。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0、杭州传化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钱江二桥萧山出口处浙江传化物流基地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进出口、销售。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1、杭州传化涂装有限公司
住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式的油漆、涂料作业(涉及许可证凭证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2、宁波峙岭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大榭峙岭山庄别墅2号楼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石油制品(除成品油)、日用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除轿车)、金属材料的销售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3、杭州传化大地酒店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
法定代表人:朱肖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住宿、中式餐、理发、生活美容、棋牌、商场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4、上海潮涌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3楼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金属材料、橡塑制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仪器仪表、日用百货的销售,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5、杭州传化大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园林工程施工;环境绿化,绿化养护工程施工;园林设计;苗木种植;经销;苗木、花卉盆景;国家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一般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无需审批的合法项目。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6、苏州传化物流基地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白洋湾大街251号
法定代表人:姚文通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国际集装箱运输、国内集装箱运输、零担货物运输、物流服务、货运代办、流通加工、信息配载、仓储服务、货物包装、货物中转、货物联运、普通搬运装卸。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7、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286786537元
经济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机械、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制造和经营,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农药及其中间体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修理服务,汽车运输业务。化工、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机组的维修、保养(限分支机构经营)。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8、舟山海源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80号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注册资本:20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脂肪醇、液体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9、舟山丰源沥青有限公司
住所: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三八路镇政府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沥青产品的销售。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20、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赵卫国
注册资本:336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染料及染料中间体制造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传化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化工、农业、物流、投资四大领域,通过资本运营与实业经营实现企业互动发展。具体业务包括: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企业咨询服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根据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杭萧会审字(2007)第464号审计报告、杭萧会审字(2006)第1125审计报告、杭萧会审字(2005)第893号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四、最近五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传化集团近五年来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传化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前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传化集团持有: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法人股27,708,513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72%;新安股份境内法人股68,509,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3.89%。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传化股份、新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在前述公司中,没有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
传化集团拟通过本次收购使传化股份成为传化集团的成员企业,理顺两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整合企业资源,达到优势互补的目的。收购完成后,传化集团将利用本身的品牌地位、社会影响力和全局优势更好地为传化股份的发展提供帮助,而传化股份依托传化集团的企业优势能更好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从而达到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目标。
传化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传化股份的股份,通过传化集团股东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以其持有的传化股份的股份增资传化集团方式进行。传化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程序及时间
2007年3月23日,传化集团召开了股东会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股东徐传化先生、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一致同意以其持有的传化股份的股份对传化集团进行增资,并签署了《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传化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收购前,传化集团持有7,650,000股传化股份的股份,占传化股份总股本的6.38%;本次收购后,传化集团持有31,556,250股传化股份的股份,占传化股份总股本的26.30%。
增资前后,传化股份股权结构图变化如下:
增资前股权结构:
增资后股权结构:
二、本次收购通过股权增资的方式进行
(一)增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本次收购,由徐传化先生、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以其分别持有的14,025,000 股传化股份的股份、6,268,750股传化股份的股份、3,612,500股传化股份的股份,合计23,906,250.00 股股份,分别向传化集团增资的方式进行。
传化集团出资人徐传化先生、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签署的《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人为传化集团出资人徐传化先生、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
2、增资人以其各自持有的传化股份的股份对传化集团进行增资。根据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本次增资为目的出具的“浙勤评报字【2007】第23号”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定的传化股份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2月28日的评估价值,各增资人对传化股份的持股数、持股比例、拟出资股份数量及评估价值如下:
3、增资人一致同意本次增资新增出资人民币340,000,000.00元,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344,967,187.50元,差额部分计入传化集团资本公积金。各增资人的增资情况如下:
4、本次增资完成后,传化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000000元(大写:伍亿壹仟万元整)。
5、本次增资完成后,传化集团所有股东对公司出资额和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