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卓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卓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1、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12月收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大名路证券营业部货币资金2,000,000.00元,该款项系偿还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款,上海龙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误确认为2003年度投资收益。
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本公司期初的财务状况形成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目 变更前金额 变更影响额 变更后金额
其他应付款 90,461,462.84 2,000,000.00 92,461,462.84
未分配利润 -117,988,548.68 -1,250,000.00 -119,238,548.68
少数股东权益 25,979,308.47 -750,000.00 25,229,308.47
净资产 552,975,936.46 -1,250,000.00 551,725,936.46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新增4家子公司,具体原因和内容如下:
子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资本 (万元) 投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纳入合并原因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 6,326.00 15,987.47 65.54 新增的控股子公司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 5,000.00 8,610.69 52.11 新增的控股子公司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6,500.00 3,528.25 35.39 新增的控股子公司
兰州海诚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2,500.00 975.71 60.00 新增的控股子公司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联方圆阅字[2007]013号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38号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方大炭素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编制差异调节表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38号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此外,我们提醒差异调节表的使用者关注,如后附差异调节表中重要提示所述: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宫岩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燕
中国 北京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