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基金简称:信诚四季红
交易代码:550001
深交所行情代码:1655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4月2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252,071,269.8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产品说明
基金投资目标:在有效配置资产的基础上,精选投资标的,追求在稳定分红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充分借鉴英国保诚集团的资产配置理念和方法的基础上,建立了适合国内市场的资产配置体系。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主要分为战略性资产配置(SAA)和战术性资产配置(TAA)。战略性资产配置(SAA)即决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按照本基金的风险偏好以及对资本市场各大类资产在长期均衡状态下的期望回报率假定而作出。战术性资产配置(TAA)是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核心,是指依据特定市场情况,对在一定时段持有某类资产的预期回报作出预测,并围绕基金资产的战略性资产配置基准,进行相应的短中期资产配置的过程。
业绩比较基准:62.5%×新华富时全A指数收益率+32.5%×中信国债指数收益率+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作为一只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中线(股票62.5%,债券32.5%)确立了本基金在平衡型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定位,因此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同时,通过严谨的研究和稳健的操作,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峰
联系电话:021-68649788
传 真:021-58826756
电子信箱:christina.li@citicpru.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 真:010-68424181
电子信箱:lifangfei@a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渠道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基金于2006年4月29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二)基金净值表现
1、信诚四季红混合型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信诚四季红混合型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信诚四季红混合型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对比图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三)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由中信集团旗下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四家股东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33%、33%、18%、16%。本基金是管理人旗下第一只基金。
(二)基金经理情况
本基金实行双基金经理制,由岳爱民先生和孙志洪先生共同管理。
岳爱民先生,CFA,经济学硕士,MBA。历任美国大联资产管理(伦敦)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新加坡)发展证券(香港)公司副总裁、中国国际金融(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孙志洪先生,文学学士。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富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富岛基金)研究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
(三)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本基金于5月8日开始投资运作,时逢股权分置改革进程逐渐明朗,上市公司大股东逐步支付股改对价,市场预期越来越明确,股市在股改和宏观经济增长的推动下开始快速上升。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前作了准确的预判和准备,抓紧机会快速建仓,到7月3日开放赎回时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回报。整个2006年的投资运作期,本基金一直看好并重点配置了具有国际比较竞争优势的装备制造业股票和受益于消费升级的消费类股票。从6月16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破1:8的时候开始,本基金重点配置了房地产、金融等受益于人民币升值的行业和个股,后期逐步增持了钢铁、电力、煤炭等估值水平相对较低的行业板块。总体而言,本基金在大盘股和中盘股之间适当平衡配置,在增长和价值之间适当平衡,力争在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稳步提升基金净值,总体策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006年本基金操作遇到的主要挑战在10月份。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9月份进行了月底收益分配的预操作,适逢市场流动性下降,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不平仓能迅速实现收益的大盘蓝筹股票,以致在10月份以后全面展开的大盘蓝筹股行情中被动,损失了一些投资机会。另外,本基金属于股债平衡型基金,股票仓位控制在基金净值的70%左右,在市场上涨阶段不如满仓操作的股票型基金涨得快,相应地,在市场调整或下跌阶段风险程度也相对较低。
本基金在2006年后期强化了行业配置管理和流动性管理,同时适当增加了投资决策的灵活性。以上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基金在后期的操作中战胜了业绩基准,也为投资者取得了较好的正回报。本基金在3、4季度均进行了分红,实现了本基金产品设计的初衷,即每季度末有投资收益就分配一定比例的基金红利。因流动性管理改善,第四季度末较大比例的收益分配对基金业绩和操作的负面影响比第三季度末有明显的减小。
本基金在2006年的债券投资以流动性管理和新股申购、可转债投资和收益率较高的企业债投资为主,基本未涉及长期债券。债券投资策略执行正常,为基金带来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本基金没有主动参与权证的投资,股改对价所得的权证均择机卖出。
(五)2007年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走势及投资管理展望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2007年宏观经济将继续表现良好。投资增长受城市、乡村和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消费增长已经显现出逐渐增强的势头,出口在外部条件不变和有限汇率升值的条件下应能继续增长,出口产品结构持续改善,附加价值提升。这一切为资本市场,特别是股市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宏观经济基础。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未来中国股票市场仍将继续震荡攀升,并在2007年创出新高。股改对上市公司的正面影响将持续释放,2007年上市公司业绩在经济增长和企业经营管理效率改善的前提下仍将继续大幅增长,这将是推动股指上升的最主要因素。上市公司盈利预期十分正面,原因在于强劲的经济增长和经营效率提升、新会计制度增加会计利润、股改后企业盈利漏损大幅减少、盈利和资产注入增加、新的盈利能力更强的资产和公司上市等。目前市场一致性预测显示,在预期2006年企业盈利增长31-33%的基础上,预期2007年上市公司盈利仍将增长22%,2008年增长20%左右。持续的盈利增长从根本上提升国内上市公司的整体投资价值,同时能降低市场的预期估值水平,使市场得到较为坚实的正面支持。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市场资金充沛,流动性过剩,各类资产价格全面上涨,证券市场也将不例外。最后,从去年开始出现的居民储蓄和金融资产结构向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的转化,也将像发达国家市场历史上经历的那样,带来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在以上前提条件下,代表内需增长的金融、房地产、消费和服务行业是长期的投资方向。同时,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基础设施、IT、基础原材料、化工、耐用消费品制造等行业的龙头公司具备了相对估值优势,值得增持。本基金管理人同时认为,如果我们把2006年看成是股改年,以落实股改和对价支付为主的话,2007年应该是后股改年。股改基本完成之后,后股改时期发生的将是股改后企业微观层面的深刻变化,包括上市资产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整体改善。整体上市、资产注入、股权激励方案落实以及在此基础上企业经营管理效率的进一步提升,都将是后股改时代较长时期的投资线索。
本基金管理人同时认为,市场前期涨幅较大,股票价格相当程度上已经反映了未来一段时间的业绩增长前景。对市场投资吸引力和估值水平的认识分歧将会增加。因而2007年的市场将会是一个机会和风险并存的市场。投资回报率不太可能像2006年那样高,市场波动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加。本基金管理人将围绕业绩增长和企业微观变化两条基本主线,自下而上地把握好个股和板块机会,同时尽可能把握好市场波动的节奏和逻辑,以研究为基础,以估值为准绳,以前瞻性思维应对市场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争取基金的良好业绩以回报投资者。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4月29日至2006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五、审计报告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B(2007)AR No.0231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王国蓓、许卓炎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年度会计报表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第42号《关于同意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5日至2006年4月26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005,882,919.51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440,601.11元,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B(2006) CR No.0012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06,323,520.62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2 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说明
2.1 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主要会计政策所述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约定而编制。
2.2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6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3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2.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按市值计价外,其余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2.5 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由于配股和增发等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按下列方式估值: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当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该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照下列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C+(P-C)×(Dl-Dr)/Dl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C为该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
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Dl为该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
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计算所得的净价估值;
未上市债券,除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分离的债券部分,按其成本价估值;
未上市的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分离的债券部分,按公允价估值;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按其成本价估值;
———基金持有的权证(含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公允价估值;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2.6 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基金持有的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在权证获得日,按下列方式确认债券成本:
债券成本=权证获得日债券的公允价值/(权证获得日债券的公允价值+权证获得日权证的公允价值)*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获得成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基金持有的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在权证获得日,按下列方式确认权证成本:
权证成本=权证获得日权证的公允价值/(权证获得日债券的公允价值+权证获得日权证的公允价值)*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获得成本;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7 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本基金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费用,采用直线法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
2.8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债券差价收入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2.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2.9.1基金管理人报酬:根据《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9.2基金托管费:根据《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9.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2.9.4证券交易费用
2.9.5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2.9.6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2.9.7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2.9.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2.9.4至2.9.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根据《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发行中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及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即由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而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2.10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2.11未实现利得
未实现利得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投资估值增值和未实现利得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2.12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2.13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① 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
②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③ 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④ 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⑤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⑥ 本基金采用季度结算的收益分配机制:
(1) 分红结算日:每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每季分红结算日;
(2) 分红前提:分红结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
(3) 分红比例: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至少分配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部分的25%;但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已实现收益,且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0元;
(4) 分红登记日与除权日: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分红结算日(T日)决定是否分红,若确定分红,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则T+1日为权益登记日并进行除权,T+7日内实现派息;
若基金已实现收益不足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将全部分配已实现收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⑦ 本基金约定每季度结算收益,但并不保证每季度实现分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4次,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下一个季度开始分红结算;
⑧ 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⑨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3.1 关联方关系
3.2 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3.2.1本基金在会计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交易。
3.2.2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26,783,265.68元,每日计提并于下月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2006年12月31日已支付24,613,344.99元,尚有余款2,169,920.69元未付。
3.2.3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4,463,877.57元,每日计提并于下月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2006年12月31日已支付4,102,224.14元,尚有余款361,653.43元未付。
3.2.4本基金在会计期间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如下:
3.2.5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存放于农业银行的存款余额为348,244,689.18元,在本报告期内获得的利息收入为5,254,977.63元。
3.3 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3.3.1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自2006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3.2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控制的机构,其于2006年年末持有本基金30,648,225.24份,占总份额的比例为2.45%。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机构于2006年年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4 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1)网下申购获配尚处于限售期内的股票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应当承诺获得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于2006年12月31日,本基金通过网下申购获配尚处于限售期内的股票情况如下:
(2)基金通过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该新股上市日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于2006年12月31日,本基金通过网上申购获配但尚未上市之新股情况如下:
(3)回购质押债券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债券正回购交易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的《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股票明细
2、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