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报告会计期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兴业趋势
基金交易代码:163402(前端)、163403(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11月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56,708,177.54份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份额上市日期:2006年1月19日
(二)投资目标:本基金旨在把握投资对象中长期可测的确定收益,增加投资组合收益的确定性和稳定性;分享中国上市公司高速成长带来的资本增值;减少决策的失误率,实现最优化的风险调整后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根据对股市趋势分析的结论实施灵活的大类资产配置;运用兴业多维趋势分析系统,对公司成长趋势、行业景气趋势和价格趋势进行分析,并运用估值把关来精选个股。在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方面,本基金主要运用“兴业固定收益证券组合优化模型”,在固定收益资产组合久期控制的条件下追求最高的投资收益率。
投资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种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和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范围为:股票30%-95%,固定收益证券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少于5%。
业绩比较基准:中标300指数×50%+中信国债指数×45%+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混合型基金大类中属于强调控制风险,中高风险,中高回报的基金产品。
(三)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信息披露负责人:杜建新
联系电话:021-58368998
传真:021-58368858
电子信箱:dujx@xyfunds.com.cn
(四)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资产托管部办公地址:上海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20楼
邮政编码:200041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信息披露负责人:赵建明
联系电话:021-62159219
传真:021-62159217
电子信箱:zhaojianming@cib.com.cn
(五)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xy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提示】
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11月3日———2006年12月31日)
3、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注:按照《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应自2005年11月3日成立起六个月内,达到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目前本基金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三)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邮政局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9,800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着四只基金,分别为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介绍
王晓明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1974年生,经济学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上海中技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本基金基金经理和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三)本报告期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本报告期内的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1、行情回顾及分析
2006年中国国内资本市场在众多因素的推动下,走出了一轮如火如荼的上涨行情,其中5月到8月出现震荡整理,年末市场加速上行。究其原因,上市公司利润增长迅速以及市场流动性充裕是推动市场持续走牛的最主要原因,此外,股权分置改革直接降低投资者成本,以及全流通下大小股东利益趋于一致,使公司活力充分释放也是推动市场上涨的重要原因,人民币持续缓步升值和大宗商品牛市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概括起来说,06年中国股市彻底摆脱01年以来持续下跌的颓势,普通投资者投资热情逐步升温,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大盘蓝筹股得到了投资者普遍关注,许多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大盘蓝筹股开始登陆国内市场,估值严重低估的局面得到了纠正。
2、基金运作情况回顾
本基金是典型的趋势基金,重点结合企业的成长性趋势、企业所处行业的景气趋势以及股票价格趋势优选个股。2006年,我们始终将选股重点放在企业成长性上,因为我们坚信长期持续有质量的成长必将带来公司股价的惊人上涨。在坚守这一理念的过程中,我们也结合股票价格趋势、行业景气趋势来提高投资效率。应该说,在06年5月之前,我们也有相当长的时间比较困惑,基金业绩表现平平,但我们坚持核心理念,集中持仓,适当调整选股策略,06年下半年迎来了一个收获期。06年全年,本基金净值涨幅160%,超过同期上证指数涨幅。
分析06年本基金不同时间点的持仓结构,银行、食品饮料、机械制造等行业对基金净值贡献较大;因为对行情相对看好,股票仓位全年基本维持高位。在基金运作的过程中,我们也重视权证等金融衍生品种的投资机会,有效地控制组合风险提高基金收益。
3、市场展望及投资策略分析
毋庸讳言的是,经过06年大幅上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已经不低,同样的股票A股相比较H股已经出现比较明显的溢价,从这个角度来看市场整体低估的因素已经消除,尽管短期内基于估值选股在07年会相对困难,但经济快速增长和上市公司利润快速成长仍旧使得国内股市充满宝藏。短期内,对市场会继续上涨还是可能回调的判断十分困难,但我们对中国证券市场近两年的表现依然有比较乐观的预期。
支持股市向上的积极因素已经讨论的太多,我们更多关注以下负面因素在07年对中国股市的影响:估值整体上不便宜使选股相对变得困难,对成长性过度追逐也会面临期望落空的风险;新股、大小非减持、频繁的定向增发考验市场的承接力;央行可能的加息以及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成立将减少市场上过度的流动性;普通投资者赎回基金可能引致的负向循环等等。这些负面因素的存在决定07年中国股市很难一帆风顺,前进中将伴随波折。因此,在基金的总体操作思路上不宜过分激进,应维持适度均衡,在行业选择和仓位配置上要充分预估到可能的风险。
06年以来股市持续大幅上扬有其特殊性,尽管牛市仍在延续,投资者对于未来股市回报的预期应有所降低。07的市场开始进入结构牛市、稳步增长的阶段,结构分化在大小非可以流通后将日益明显,市场也从快速上升阶段进入平稳增长阶段。
07年我们最核心的投资策略不会发生改变,将继续沿着公司成长性主线进行深度挖掘,同时强调通过行业配置和仓位调整控制风险,关注大股东资产注入、制度变革带来的投资机会,同时也关注一些主题性投资机会,例如,关注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行业(机械制造、环保、农业等),重点地区(西部资源带、环渤海经济圈),重点领域(军工、自主技术创新领域)可能出现的投资机会。
总体而言,我们将综合权衡风险收益,力争给持有人带来稳定、超额的回报。
(五)内部监察报告
2006年,我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等一系列新颁布实施的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运作、业务发展等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价,新制定了几项规章制度及流程,并对公司部分基本管理制度、业务规章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使公司内部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向发展。
本报告期内,我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规定,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坚持“客观性、标准性、实效性”的原则,本着客观、公正、准确的要求,对照监察稽核项目表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察稽核职责,做到重点检查、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我们认为,公司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诚信、规范、合法、稳健经营,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有力地保护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与《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托管协议》,自2005年11月3日起托管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称本基金)的全部资产。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由于基金规模变动及证券市场波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本基金在部分交易日出现单只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超过10%、个别交易日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小于5%等情况。本托管人及时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了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及时作了反馈并在规定期限内对投资组合进行了调整。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7年3月26日
五、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签字出具了安永大华业字(2007)第04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年度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2、经营业绩表单位:人民币元
3、收益分配表单位:人民币元
4、基金净值变动表单位:人民币元
(二)年度会计报表附注(除特别标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基金合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2、本年度会计事项说明
(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上市股票、权证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按市值计价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① 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收盘价估值,该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② 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 送股、转增股、配股或增发的新股,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同一证券的收盘价估值,该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B.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其成本价计算。
C.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估值
根据基金部通知[2006]3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13日前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006年11月13日后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以下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C+(P-C)×(Dl-Dr)/Dl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l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③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净价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该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④ 未上市债券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计提利息;
⑤ 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权证,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⑥ 未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剩余期限、市场无风险利率、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等因素,按照最能反映权证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⑦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场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增值额为零;
⑧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按以下方法分别计算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获得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时,按成本估值;获得权证部分后,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报价和权证报价分别确定当日债券和权证的估值;
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③、⑤中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⑨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⑩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①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②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③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④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权益登记日获得债券,按分离交易可转债的面值确认债券成本;于权证获得日,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和权证的报价计算出两者分别占面值的比例,根据此比例来确认债券和权证分别应承担的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②、③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本基金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费用,采用直线法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7)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①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② 债券差价收入
A. 卖出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B. 卖出银行间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③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④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⑤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⑥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⑦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⑧ 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8)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①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②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③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④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9)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①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② 基金当年收益须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③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④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⑤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每年分配次数最多6次,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60%;
⑥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场外投资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场内投资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⑦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
无。
4、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的规定,主要税项为:
A.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2%。调整为1%。。
B.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5、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注:① 上述佣金已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② 股票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1%。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转债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0.1%。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证券公司不向本基金收取国债现券及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的交易佣金,但交易的经手费和证管费由本基金交纳,其所计提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从支付给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佣金中扣除。佣金的比率是公允的,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得的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2006年度及自2005年11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期间均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4)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40,388,811.49元(2005年:322,632,437.03元)。本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885,668.34元(2005年:843,185.57元)。
(5)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报酬
A. 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费
a.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在2006年度需支付基金管理费8,672,509.91元(2005年度:2,221,256.73元)。
B. 基金托管人报酬———基金托管费
a.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本基金在2006年度需支付基金托管费1,445,418.31元(2005年度:370,209.45元)。
(6)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① 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②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自2005年11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期间及2006年度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1)报告期末持有的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股票
(2)报告期末无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债券。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前十名的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本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