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二、 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收益
基金代码:163804
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契约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0月1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2,305,620,046.02份
(二)基金投资概况
基金投资目标:在长期投资的基础上,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择时相结合,通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现金股息率高、分红稳定的上市公司和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股票投资将运用量化的数量模型、严谨的财务、企业竞争力和治理能力分析以及价值评估,并配合持续深入的跟踪调研,精选兼具良好财务品质、稳定分红能力、高股息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债券投资将分析判断债券市场的走势,采取不同的收益率曲线策略、积极的久期管理、信用风险评估、收益率利差配置策略等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60% +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 +同业存款利率×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主动型的混合基金,由于投资对象将包括上市公司证券及其它有价债券,因此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等风险的品种。
(三)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平岳
信息披露负责人:程明
联系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3488
电子邮箱:clientservice@bociim.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蒋松云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电子邮箱:custody@icbc.com.cn
(五)基金信息披露报:上海证券报
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询网址:www.bociim.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三、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二)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变动的比较
(三)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中银收益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10.11-2006.12.31)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10月11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一条(二)投资范围、(四)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投资于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30-90%,债券资产比例为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类资产比例最低不低于5%。
(四)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比较
中银收益基金与业绩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五)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四、 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基金管理人简介: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93号文批准开业,是一家由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美林投资管理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其中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占67%的股权,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占16.5%的股权,美林投资管理占16.5%的股权。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四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国际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简介:陈军先生,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注册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商学院金融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MBA,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系学士,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的项目经理,具有8年投资分析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孙庆瑞女士,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中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债券研究员,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具有6年的固定收益投资、研究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二)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一、宏观经济、行情回顾与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第四季度全球经济实际运行好于预期,欧洲和日本经济增长比预想更为乐观,美国经济减缓幅度也比预期更小,特别可喜的是,以石油为代表的大宗商品价格回落减缓了全球通胀压力,尽管通胀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但已经在可控范围之内。
从国内经济情况看,06年第四季度宏观经济的运行基本在预期之中,出口维持顺差格局、消费高位平稳运行以及投资总体上渐进回落的趋势仍然保持不变,充裕的流动性和人民币升值压力仍然是央行必须面对的课题,而通胀和固定资产投资反弹是管理层短期内最为关注的两个主要问题,为避免经济再度陷入过热状态之中,较为偏紧的宏观经济政策是下半年以来宏观经济的典型特点。
2. 行情回顾
证券市场第四季度的走势表现,实际是原有市场担忧解除以后的一种超调表现,这些担忧包括市场认为工业企业利润继而是上市公司利润可能会回落,固定资产反弹带来管理层更大力度的紧缩,小非减持,以及出口回落,但这些不利因素被相继公告的数据所一一解除,超预期的数据为市场的强势运行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在较好的基本面支撑下,人民币升值和流动性过剩的现状以及两税合并预期使市场迅速恢复了活力。不过,真正引领大盘上涨的主要是金融、房地产等与升值相关的行业,石油价格回落而受惠的石化下游行业,消费升级行业集中的食品饮料以及3G概念股票,此外,价值重估也是本期主题,主要表现为一种结构性上涨。
3. 运行分析
中银收益基金于2006年10月11日成立,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并结合当时市场的具体情况,基金经理采取了注重风险、稳步建仓的做法。截止到2006年底,基金已经完成建仓。
在择股过程中,本基金主要以分红回报较高的股票为主要选择,注重上市公司的分红能力。与公司总体投资理念相契合的是,在股票选择方面,选择行业基本明晰、公司管理透明规范、品牌优势明显、进入壁垒高、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及现金流相对较为丰富的优质公司。
从大的行业配置上主要选择了在交通运输、医药、房地产、机械装备、传媒和材料类行业,取得了较好的回报。相信我们严格执行既定的投资哲学和原则,有助于基金业绩的持续增长,同时保证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二、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处于建仓过程,取得了15.77%的回报,并且进行了首次分红。相信随着基金布局完成和市场变化,基金持有人应该能获得比较好的回报。
三、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展望2007年,A股市场的牛市格局仍将维持,但震荡依然持续,其幅度可能较大。价值投资将接受挑战,而资产重组、资产注入等消息和趋势投资将更多影响市场。本基金将继续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依然看好金融、地产、机械、传媒和消费品行业,同时会在周期性行业、价值低估行业中积极地寻找投资机会。另外,本基金会继续关注受益于人民币升值、奥运和两税合并的上市公司。
五、 基金托管人报告
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报告
2006年度,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2006年度,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6年度所编制和披露的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7年3月20日
六、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20288号
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国际收益基金”) 会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10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业绩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会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是中银国际收益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会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银国际收益基金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10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汪 棣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王 灿
2007年3月20日
七、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经营业绩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分配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基金净值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注: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基金会计报表附注
1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银国际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6年10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b)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 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ii) 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iii) 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iv)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v)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e) 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附注3(e)(iii)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 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本基金至今尚未发生主动投资权证的交易。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
(f)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g)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i) 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j)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k)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最多为六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30%;如当年基金成立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3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金买卖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5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 关联方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0%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9,017,326.41元。
(d)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1,502,887.73元。
(e)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0,981,513.31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744,112.12元。
(f) 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无。
6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因召开股东大会而暂时停牌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认购中签新股而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20,000,000.00元,于2007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八、投资组合报告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bociim.com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