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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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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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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3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报告期间:2006年4月13日至2006年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二)基金产品说明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信息披露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4月13日,2006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06年4月13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比较

      

      (三)过往三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13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二)投资范围、(七)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

      3、业绩基准日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i:业绩基准第i日收益率;Yi:第i日2年期国债平价收益率;Ti:第i日日历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4年11月18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东构成为AIG Global Investment Corp.、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分别为49%、49%和2%。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和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情况

      汪晖先生,1991年毕业于南京化工大学无机材料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获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年至2002年任华泰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2年至2003年任华宝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基金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华泰证券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4年7月加入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1%,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国货币网)公布的二年期国债平价收益率,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7%。

      2006年,债券市场经历了较大波动。针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运行中固定资产投资过快、信贷增速超速以及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央行实行紧缩货币政策连续四次提高准备金率,并提高存贷款利率27BP。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紧缩货币政策压力下各期限债券品种出现大幅度下跌。下半年,股票市场火爆,新股申购收益率较高,资金大规模流向高收益资产,市场环境较为不利。

      本基金自06年4月13日投资运作以来,上半年较准确把握货币政策收紧的政策取向和债券市场下跌的趋势,制定了本金安全,缩短久期,稳健投资,把握时机的投资策略,规避了市场利率大幅上升,债券价格下跌的利率风险。下半年,我们对新股发行可能引起的基金的流动风险也做出准确预判,制定了提高组合流动性为主的投资策略,以应对投资者资产配置变化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

      (四)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展望

      2007年,本基金认为贸易顺差的继续扩大,外汇占款持续增加将进一步增加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央行为了防止商业银行贷款冲动和流动性泛滥可能带来的资产泡沫和通货膨胀压力,将继续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息、公开市场操作等工具回收过多的流动性,抑制实体经济和资产价格潜在的通胀。特别是提高准备金率将成为未来央行常用的操作工具以提高政策效果。但是,央行紧缩货币政策不能根本抑制市场流动性泛滥,短期效应不能改变长期趋势。流动性过多和央行紧缩货币政策相互作用结果将是收益率曲线进一步平坦化。

      总体来看,2007年市场将主要面临三方面影响因素,流动性泛滥、货币政策紧缩和投资者风险溢价降低带来的资金重新配置。因此本基金将继续保持以流动性管理为主的投资策略,在市场波动中把握个券的投资机会,坚持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五)基金内部监察报告

      2006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继续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实时监控、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和人员询问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全面开展基金运作合规监察工作,确保基金投资的独立性、公平性及合法合规

      主要措施有:严格执行集中交易制度,各基金相互独立,交易指令由中央交易室统一执行完成;对基金投资交易系统进行事先合规性设置并进行实时监控,杜绝出现违规行为;严格检查基金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通过以上措施,保证了投资遵循既定的投资决策程序与业务流程,保证了基金投资组合及个股投资符合比例控制的要求,确保了基金投资行为的独立、公平及合法合规。

      (2)开展定期和专项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开展了对新基金募集和建仓期运作、公司营销费用处理等项目的专项监察稽核活动,并对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合规提示函,要求整改,有效提高了公司各部门的合规意识。

      (3)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

      按照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的相关制度、规定和业务的发展的要求,公司法律监察部及时要求各部门制订或修改相应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4)通过各种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对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前合规培训、对基金投资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合规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违规情形,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四、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声明:在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五、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6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20283号)。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经营业绩表 (单位:元)

      

      收益分配表 (单位:元)

      

      3、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元)

      

      (二)基金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3、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市价计价,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同时采用影子定价对摊余成本进行估值监控。除此之外,所有报告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① 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利息;

      ②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③ 未上市债券按其成本价估值;

      ④ 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其在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⑤ 资产支持证券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为了避免采用上述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市场报价和交易市价评估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市场利率、市场报价和交易市价,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重新评估的价格称为“影子价格”)。在没有第三方机构对债券报价的情况下,影子定价的业务流程、制度和标准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商定,使影子价格更能公允地反映估值对象的价值。当重新评估的基金资产净值与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对基金进行强制调整,使调整后的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确保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发生上述调整事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贴息债券无需单独核算应收利息。基金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支付的款项时,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证券投资收益部分,并将收到的本金部分冲减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7)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①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如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待摊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入账,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②预提费用核算预计将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预提计入本期的费用,如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预提费用在预计发生时入账。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①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②除银行次级债之外的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内含票面利率或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计算的金额,并根据买入债券时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数及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后的金额确认;银行次级债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全额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并根据买入债券时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数进行调整后的金额确认。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③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④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①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②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③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④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①本基金收益采用现金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②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③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④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⑤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面值;

      ⑥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

      ⑦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可供分配收益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未采取其他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理由、影响数或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3)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6、本报告期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关联方关系未发生变化。

      

      关联方与基金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的。

      (2)关联方交易

      1)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债券和回购交易量的十万分之一点五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债券和回购交易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本基金未租用其他券商专用席位。

      2)关联方报酬

      ① 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4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人报酬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报酬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② 托管人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1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③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应支付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需支付给关联方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如下:

      

      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4)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所大宗交易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5)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公司未投资本基金。

      ②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的银行存款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

      8、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资产。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