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润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兴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玉
资产负债表(续)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润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兴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玉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润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兴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玉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润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兴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玉
现金流量表(续)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润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兴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玉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本年度新增对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有限公司、长治市元丰矿产有限公司、山西潞安天脊化工有限公司投资。
1.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弓丽峰、潞安五阳广源实业公司、五阳煤矿工会联合出资组建山西潞安环能五阳弘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峰焦化公司”),本公司投资7,140万元,占出资比例51%。 2006年4月3日,该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4,000万元,本公司自此将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长治市元丰矿产有限公司
根据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与崔建宏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由本公司注资并对长治市元丰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丰公司”)的股本进行调整。股本调整后本公司认缴的出资额1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90%,出资方式为货币。首次出资额为50%,即9,000万元,崔建宏认缴的出资额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0%,出资方式为无形资产(探矿权)。首次出资额为50%,即1,000万元。其余部分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缴足。2006年8月31日,该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自此将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双方协议,位于山西省临县玉坪乡姚家山4#、5#煤炭资源的探矿权在评估价格(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晋矿探评字[2005]第003号报告)的基础上折价为人民币10,940万元,其中包括股本变更前元丰公司缴纳给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探矿权价款1,040万元。探矿权折合价款中2,000万元作为崔建宏认缴出资,剩余部分8,940万元作为元丰公司对崔建宏的负债。
本公司将探矿权的评估增值额9,900万元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10年进行摊销。
3.山西潞安天脊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12月1日本公司与山西天脊煤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出资协议,共同出资成立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和山西潞安天脊化工有限公司,其中山西潞安天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天脊”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本公司出资4,0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10%,本公司将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润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兴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广玉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