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市魏都利达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减持公司股权的公告
2007年03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瑞贝卡 编号: 2007—008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市魏都利达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减持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许昌市魏都利达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公司)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单位,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9,438,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8,236,8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公司执行2005年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利达公司持股增加到9,884,160股,其中7,722,000股已于2006年11月8日取得上市流通权,剩余2,162,160股将于2007年11月8日上市流通。
2007年3月27日,公司收到利达公司《关于减持股权的函》,该函提及:
截止2007年3月27日, 利达公司已累计售出公司股份1,898,060股(占总股本的1%),目前仍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23,940股。至此, 利达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余额为7,986,1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因此, 利达公司在致函公司的同时,委托公司代为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