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四届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3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于2007年3月26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徐金梧委托独立董事马贤明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小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四、审议通过2006年财务决算及2007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6年实现利润总额64,709,396.04元,减所得税11,036,409.72元后,净利润为53,672,986.3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367,398.63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3,109,382.62元,扣除报告期已付普通股股利23,186,444.8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228,625.43元。
董事会提议:
2006年股利分配以2006年底总股本 193,220,3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9元(含税),剩余利润31,370,993.44元滚存到下一年度分配;公司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须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关于审议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公司继续做大做强主业,力求把钢绞线、铝包钢做成国内最大最好的生产基地。
(一至六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见《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熊小星、肖烈仪、姚红江、游绍诚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总经理提请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授权总经理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融资3.1亿元人民币(含长期借款6000万元),资产负债率原则不突破55%。
九、关于审议提取职工奖励的议案
为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董事会同意按绩效挂钩及经济责任制的原则计提2006年职工奖励基金。
十、审议通过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八至十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决定于2007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内容:
1.审议2006年年度报告;
2.审议200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06年财务决算及2007年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2006年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参加会议方法
1.凡2007年4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7年4月23日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至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新余市城东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38004
联系电话:0790-6460888 传真:0790-6460999
联系人:张伟国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82 股票简称:新华股份 编号:临2007-4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注册资本342,127万元,注册地江西新余;其法定代表人为施嘉良;经营范围为:锰铁、生铁、矽铁、硅锰、钢材、水泥、碳素、化工产品、设备制造、销售、建筑工程、运输服务等。
上海赛新电力光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上海,法定代表人姚红江,主要生产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产品。
上海卓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注册地上海,法定代表王维邦,主要从事商贸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298万股,占37.77%;
上海赛新电力光缆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上海卓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上海赛新电力光缆有限公司、上海卓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能及时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2.购买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燃料和动力按照双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关联方对于转供水电等不收取费用,不发生利益转移的现象,不会额外增加公司生产成本。
3.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按市场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实行就近采购和销售的原则,节约运输费用,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购买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燃料和动力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钢绞线车间、钢丝车间在控股股东的厂区内,公司需要利用其管道和线路,该项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四届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熊小星、肖烈仪、姚红江、游绍诚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了回避。
2.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他们认为: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遵守了公司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购买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燃料和动力由公司与关联人签订长期供应协议。
特此公告。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82 股票简称:新华股份 编号:临2007-5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三届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3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于2007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显勇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0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至四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华股份 编号:临2007-6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因有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该事项的方案尚在进一步论证,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预计公司股票将于4月6日之前(含)复牌,并披露有关结果。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