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国际互联网网站上的本年度报告正文。
二、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湘财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同)
本基金管理人 2006年6 月6 日发布公司旗下基金更名公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中国证监会同意,原湘财荷银效率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泰达荷银效率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简称、基金代码均不作变更。公告内容详见当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
基金简称:荷银效率
交易代码:162207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5月1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879,214,333.28份
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6年7月21日
(二)基金投资目标:充分挖掘具有较高投资效率的上市公司,兼顾投资优质债券,力争为投资者获得超出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手段和方法,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不作主动性资产配置调整,股票及债券的资产配置比例基本保持在基准比例上下10%的范围内波动。本基金在股票投资策略上,强调在期待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大背景之下,选择具有较高或者稳定上升的资产收益率的上市公司,即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的投资效率,注重公司在经营中对资产的使用效率以及对股东价值的创造。
业绩比较基准:60%×新华富时A600指数+35%×新华雷曼中国国债指数+5%×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决定了本基金属于风险适中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同。)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6年4月27日发布公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内容详见当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
信息披露负责人:方子木
联系电话: 010-66577728
传真:010-66577666
电子信箱:zimu.fang@aateda.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传真:010-66275853
电子邮箱:yindong.zh@ccb.cn
(五)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aateda.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三、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5月12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上述各项指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对比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5月12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上述各项指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
2.本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是:股票50%-70%,债券25%-45%,现金保持在5%以上,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了基金合同的约定。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5月12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上述各项指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收益分配
四、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37号文批准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2003年9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102号文批准,荷兰银行有限公司参股本公司,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并更名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2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5] 21号文),荷兰银行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3%的股权转让给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7%、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33%。2006年4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6]64号文),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67%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公司外方股东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16%、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1%。目前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1%;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49%。2006年10月18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根据股东会决议,将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人民币增加1.8亿元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旗下管理8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基本情况
康赛波先生,1997年毕业于湖南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 年至2001年2月工作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在投资银行总部,基金管理总部,资产管理总部任职;期间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2001年2月起参加湘财合丰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2003年4月至2005年3月任泰达荷银合丰稳定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4月起担任泰达荷银风险预算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3月起担任本基金经理。9年证券业从业经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梁辉先生,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毕业、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2002年3月起任职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2005年4月起担任泰达荷银合丰成长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8月起担任本基金经理。4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三)遵规守信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及展望
2006年是本基金运作的第一年,本基金份额净值上涨37.7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上涨33.60%,上证指数上涨74.03%,本基金表现好于基准指数,作为一个股票投资比例上限只有70%,同时又是在大牛市期间建仓的基金来说,此业绩实属不易。
2006年是我国证券市场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年,经历了连续五年的下跌,市场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大牛市。牛市的形成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其中主要因素有如下四点:一、股权分置改革改善了企业的治理结构,上市公司支付流通对价使得流通股东获得了一个一次性收益的机会;二、持续增长的宏观经济,企业盈利处于历史最好水平;三、人民币升值使得大量资金流入中国的资本市场;四、经过过去五年的调整,市场已经出现了大批估值很低的优质股票。
回顾2006年的市场主要发展脉络,有这样一些主线贯穿于始终:一、消费升级所带来的下游消费品行业的业绩增长;二、宏观经济向好和产业升级所带动的机械板块一个更长期的景气周期;三、商品价格大幅上涨所带来的资源类企业的业绩爆发式增长;四、股改以及股改之后的集团整体上市和股权激励所引发的价值发现;五、金融板块在良好宏观经济和牛市氛围下的重估。
从上述回顾并结合效率的投资特点,有如下几点认识:一、市场整体机会很多,尤其是在经济主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均出现了比较大的投资机会,这是我国经济经过若干年快速发展和前三年宏观调控,产业秩序逐步确立之后所形成的业绩的全面向好;二、盈利模式多样化,龙头公司和重组公司都带来了不菲的回报,这是股改给投资者的“大礼包”;三、能够坚持价值投资的原则,选择行业向好,具有长期竞争力的公司,可能在短期内输于市场,但是假以时日一定会有所表现。
本基金通过对我国行业利润趋势和证券市场历史收益,确立了三个主要投资方向:一、金融、地产板块;二、消费、商业板块;三、高壁垒、行业稳定成长的行业。通过将资产重点配置在上述三个领域,本基金就取得了市场平均的收益水平。值得重点一提的是在四季度,本基金分析发现机械行业存在整体低估和较大上涨潜力,因而集中配置了一些机械股,为四季度业绩奠定了基础。
2006年本基金操作最值得反思的是基金成立之初的建仓过程。当时我们认为市场仍处于牛市之中,因而建仓比较急,净值造成了少许损失。恰恰赶上全球商品价格调整,股票市场亦出现联动。虽然目前来看,当时的判断没有错误,但是作为一个新基金把握建仓节奏还是有必要的,尤其是要稳定广大基金持有人的预期。我们相信随着本基金的逐步成熟,操作也会逐步稳定下来。
展望2007年,我们依然看好市场的整体表现,但是收益率将会显著低于2006年,因为前述的牛市的四点主要因素除了良好的宏观经济和充裕的流动性之外,股改对价收益和估值优势都已经不复存在。但是,我们更加坚定的认为今年将更加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尤其是以基本面作为主要投资依据的基金。原因在于鱼龙混杂的牛市必然在目前的高点会出现分化,长期看好的公司还会继续走高,但是“概念”公司将会为市场所抛弃。巴菲特说过:“时间是好公司的朋友。”我们相信2007年将是坚定持有长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的时候,虽然估值的吸引力在减弱,但是这些公司在长跑中将会胜出。具体的板块包括:一、自主创新的工程机械行业;二、长期增长的金融、地产行业;三、消费、商业行业。
五、基金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荷银效率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荷银效率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荷银效率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荷银效率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6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汪棣、王鸣宇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2048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会计报表
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2006年5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6年5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会计报表附注
2005年4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标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6年5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b)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 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2006年11月13日之前由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2006年11月13日起由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定向增发股票的初始成本,按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定向增发股票的初始成本,按两者差价在定向增发股票锁定期的摊销金额与初始成本之和估值。
(ii) 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的净价估值。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iii) 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买入成交确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iv)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按成本估值.
(v)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vi)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e) 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时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本会计报表附注3(e)(iii)中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 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相应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本基金至今尚未发生主动投资权证的交易。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v)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于成交日确认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
(f) 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核算本期已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的费用,摊销期限为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2006年5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g)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除银行次级债之外的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银行次级债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全额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凭证票面价值与基金管理人预期的收益率计算的金额确认。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i)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j) 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k)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l)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m)本会计期间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需更正金额。
(n)本会计期间未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o)本会计期间未出现为处理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根据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7日发布的公告,经2005年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6]64号文),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股权转让给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16%,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1%。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通过关联方湘财证券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41,962,563.79元。
(d)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6,993,760.69元。
(e)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44,777,092.43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6,104,672.61元。
(f)本基金管理公司、本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在本会计期间均未持有本基金。
(g)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本报告期末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a)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1)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 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因上述原因投资的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b)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
(1)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59,000,000.00元,于2007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2)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从事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90,000,000.00元,系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八、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单位:元)
(二)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明细(单位:元)
注:股票名称以2006年12月31日公布的股票名称为准。
(四)本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单位:元)
注:股票名称以2006年12月31日公布的股票名称为准。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单位:元)
注:股票名称以2006年12月31日公布的股票名称为准。
3、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单位:元)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单位:元)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股票库。
3、其他资产(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