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投资性房产的核算从存货转到投资性房产核算,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本事项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2)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是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3)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在公司通过收购其他公司时,收购成本如低于并入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将产生利润;如高于并入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将产生商誉。
(4)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会影响公司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5)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项政策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
(6)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现行制度下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将变更为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没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事项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除上述影响外,基于公司现状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6.11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分析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法字[1995]7号文、财税字[1999]293号文、苏地税发〔2004〕58号文的规定,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均已按规定预缴了土地增值税。根据《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的要求,本公司对各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测算,预计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不会增加公司土地增值税负担,故未计提土地增值税准备金。
该通知的执行对公司未来利润和现金流量没有大的影响。
6.12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3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根据本公司2007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27,510,199.5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2,751,019.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541,640.56元,扣除本期派发现金股利为105,000,000.00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65,300,820.17元。决定以2006年年末股份总数40,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共计应派发现金股利为145,800,000.00元。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公司]分别于1999年12月、2001年9月向本公司出具《不竞争承诺函》,承诺:该公司以及该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其它受该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和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如该公司的参股公司或该公司附属公司的参股公司从事的业务与股份公司有竞争,则该公司或该公司的附属公司将对此事实施否决权;该公司在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市场中,除承接委建项目和原有办公楼的租赁及销售业务外,将不再从事任何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
公司股东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该公司除在南京新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开发建设,将不再从事其它商品住宅建设,与股份公司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其承诺,未发现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兴汉女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干泳星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翠玲女士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兴汉女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干泳星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翠玲女士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