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分之四的交易佣金是否合理
2007年03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小张老师:
我所在的证券营业部收取的交易佣金达到千分之四,请问是否合理?
读者 任先生
任先生:
按照有关规定,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小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