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
股权激励方案暂停实施
2007年03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因信托计划未谈妥,以及公司股票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轻纺城原先制订的股权激励方案宣告暂无法实施。
轻纺城今日发布公告称,2006年11月20日,公司股改说明书透露,根据精功集团提供的《轻纺城股份个人持股激励计划》,轻纺城管理层将以自有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购买不低于600万股轻纺城流通股股票,在此说明书公告后的60个交易日内以不高于6.5元(若遇股本转增、上市公司分红等,做相应除权处理)的价格购买,若购买时价格超过所限价格,则另行选择购买时机;如果轻纺城2007年的业绩达到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业绩目标要求,则精功集团予以个人信托资金的25%作为奖励;如果轻纺城2008年的业绩达到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业绩目标要求,则精功集团予以个人信托资金的25%作为奖励。
根据计划,信托计划期限为轻纺城股改方案公布之日起至轻纺城2008年年报公告之日止,在信托计划期满后,信托公司将相应股权过户到管理层个人。轻纺城管理层还承诺:在上述股权过户后任职期间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数量不得超过此计划持有股权的25%,在任职期间所持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所持股份的25%,辞职或离职的半年内不得进行出售轻纺城股票。
轻纺城表示,由于在股改说明书披露后,公司在2006年12月4日前未能与信托公司谈妥信托计划,随后公司股票持续上涨,股价超过6.5元(除权前),因此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实施《轻纺城股份个人持股激励计划》,公司表示,将根据第一大股东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尽快研究股权激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