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2007年03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2007年3月21日,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药业”)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刊登关于减持广州药业股份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
2007年3月26日,广药集团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05)穗中法执字第689、736-744、779、780、847号】。根据该裁定书,广药集团原质押给广州市新凤农村信用合作社(“新凤农信社”)与广州市新滘农村信用合作社(“新滘农信社”)合共770万股的广州药业股份被裁定扣划至新凤农信社与新滘农信社。于同日,广药集团始获悉以上股份已于2007年2月完成过户。因此,报告书中关于广药集团持有广州药业股权变动前后的持股数与持股比例有误,现更正为下表: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