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716,60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02月2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3月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3月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亿利科技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十二个月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鄂尔多斯市亿利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2)鄂尔多斯市亿利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其承诺相关禁售期满后十二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6.00元时,方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3、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人)声明:
全体非流通股东承诺:若本承诺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本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4、股东的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各相关股东增色严格履行承诺,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未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至今,公司各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和比例没有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保荐机构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就本公司部分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根据国信证券的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亿利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至亿利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07年3月9日)原非流通股股东中的鄂尔多斯市亿利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售承诺仍未履行完毕,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中部分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仍处限售期内的股份不得上市交易;杭锦旗金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富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伊金霍洛旗崇金泓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亿通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的限售承诺将履行完毕,该等限售股份将于2007年4月3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716,60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9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