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7年03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相结合方式于2007年3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07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正常生产运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延长公司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最高额设备抵押合同履行期限的议案》,同意延长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设备抵押合同(编号:73012005287057-5)的履行期限;同意将原抵押给该行的70万吨水泥生产线作为综合授信抵押,在该行办理最高限额为6,000万元的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相关融资业务。
2007年3月26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了《续期协议书》及最高额设备抵押合同(编号:ZD7301200728021701,本合同为原最高额设备抵押合同编号:73012005287057-5的延续),期限调整为至2009年3月13日止。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07—01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