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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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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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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3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裕隆

      基金代码:18469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1999年6月1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0亿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15年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1999年6月24日

      (二)投资目标: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主要通过投资于业绩能够保持长期可持续增长、从长远来看市场价值被低估的成长型上市公司来实现基金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本着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依据上市公司的预期收益和发展潜力,通过投资于业绩能够保持长期可持续增长、从长远来看市场价值被低估的成长型公司来实现基金长期的股票投资收益。通过综合国内国际经济环境、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的相关因素,确定各类金融工具的投资组合比例,达到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安全,谋求基金收益长期稳定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无

      风险收益特征:无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全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传    真:0755-83195140

      电子邮箱:service@bosera.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    真:010-68424181

      电子邮箱: lifangfei@abchina.com

      (五)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bosera.com

      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持有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 净值表现

      1、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净值增长率表

      

      2、 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

      

      3、 图示基金过往三年每年的净值增长率

      

      (三)基金过往三年每年的收益分配情况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简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高阳先生,CFA。1998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从事国债投资工作,任经理。2000年3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投资经理、价值增长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裕泽基金经理,并受博时委派在英国BAILLIE GIFFORD基金公司接受了近一年的投资工作培训,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裕隆基金经理。

      (二)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本基金年度业绩表现:

      业绩回顾:

      2006年12月31 日,基金裕隆单位净值2.0269元,年度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110.13%,同期上证指数上涨130.43%,全部封闭式基金年度净值增长率的中值是107.67%。基金裕隆在2006年度净值增长水平超越了可比基金的平均水平,实现了基金管理人在2005年年报中提出的目标。 2006年会计年度,裕隆基金每基金份额分配收益0.50元。

      投资回顾和展望:

      1、寻找旗舰企业 “大多数的分析家认为必须在传统上互相排斥的两种作法中做出选择: “价值”和“增长”……我们认为这种想法很糊涂……增长本身就是价值的一部分”。(引自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1992年年度报告) 寻找到长期业绩表现优于同行、优于市场预期的旗舰型企业是巴菲特成功投资的原因之一。旗舰型企业可以存在于任何一个行业里,甚至这个行业正在萎缩,比如白酒行业;也可能这个行业正面临着政策危机,比如2006年调控中的地产行业;也可能是发展空间受瓶颈制约同时行业内竞争加剧,比如集装箱制造。投资者对这些企业的预期受到噪音的干扰,往往低于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这些旗舰型企业的业绩长时间超过普通投资者甚至优秀的专业分析师的预测,投资于这些企业能给投资者带来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回报。我们在2006年基金裕隆投资组合中纳入了一定数量的旗舰型企业并取得了良好的回报,可惜我们的认知水平有限未能投资更多。希望我们投资的旗舰型企业的数量和资金都会在2007年超过基金持有人的预期。

      2、躲避增长率陷阱 股票长期投资回报既取决于企业本身的业绩增长,也跟你的买入价格有关系,没有什么东西值得“在任何价格下买入”。本杰明.格雷厄姆在其《聪明的投资者》一书中写道:“大众的投机心理是不可救药的,只要看起来有发展的机会他们就愿意支付任何价格……特许经营、科技或者是当时流行的任何东西”。并不是增长率高的行业或公司就能给投资者更高的回报,如果考虑股利再投资,那么1950-2003年IBM和新泽西石油的总收益率哪个更高?答案可以在沃顿商学院教授西格尔的新书《投资者的未来》中找到。尽管我们知道这个道理,裕隆基金的投资组合还是没有能够完全免疫于“增长率陷阱”,您可以在裕隆基金的股票买卖清单中找到几个这样的例子:我们投资了前景美好的有线网络,为有线网络制造终端设备的高科技企业,3G的设备制造商,具有垄断地位的税务发票终端机制造企业,等等。希望我们在2007年的投资中尽量避开增长率陷阱,当然,在一个大众情绪高涨的牛市中,做到“众人皆醉我独醒”是“知易行难”。

      3、有瑕疵的优秀企业和超额回报 “在选择企业时,我总是更青睐那些萧条的而不是繁荣的产业……如果一家公司在一个停滞不前的市场上获得份额持续增加,而另一家公司则在一个激动人心的市场上获得的份额减少,那么前者的情况要好的多”-彼得.林奇在《战胜华尔街中》书中这样说。 有瑕疵的优秀企业是指那些在行业发展趋势、企业治理结构、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定位、企业对外投资或担保等诸多方面存在缺点,同时企业自身发展情况良好的上市公司。一旦擦掉瑕疵,这些企业将会给你带来惊人的超额回报。回顾2006年,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董事长曾经向中小股东道歉的机械设备龙头企业,因为向破产的信托公司投资的房地产企业,因为增发与机构投资者反目的玻璃制造企业,被怀疑长期向关联股东转移利润的家电制造企业,等等。裕隆基金的股票买卖清单中有几个这样的企业,取得了丰厚的回报,当然,因为很多明显的瑕疵,我们没有胆识从中大赚一笔。我们希望在2007年发现有瑕疵的优秀企业时,能有更多的勇气。

      关于2007年投资回报预期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高回报可以期待?”我们祈祷2006年的神奇回报能够再现给基金持有人,但从美好的愿望回到现实中我们可以发现:从国际视野比较我们国内A股市场估值已经合理,资产重估的美妙故事必须回到现实中的盈利增长,投资人取得的回报也应该与国内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幅度相接近。基金持有人对基金业绩回报的预期不宜过高,长期持续的业绩回报好过大起大落的收益率,我们希望未来10年每年都能为我们的持有人奉献两位数的回报率。

      (四) 内部监察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手册的同时,推动内控体系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强化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公司监察法律部对公司遵守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及旗下各基金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违规隐患及时与有关业务人员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定期向公司董事、总经理和监管部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了《公司政策手册》、《关键业务流程手册》和《部门业务规章》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投资管理相关的内部流程,加强了公司的投研体系、市场体系和运作体系的风险监控工作。我们还修订了《股票池管理办法》,目的是使股票池的形成严谨的作业程序,并维持股票池的品质。重新修订的《股票池管理办法》加强了股票池的持续跟踪工作,要求跟踪留痕,对于没有按照制度规定跟踪的,严格了股票的退出制度。此外,2006年,股票市场涨幅较大,投资者认/申购基金的热情很高,我们在认真做好新基金发行和老基金持续营销的过程中,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并进一步做好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裕隆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裕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裕隆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裕隆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五、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20231号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裕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裕隆”)会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经营业绩表、2006年度的收益分配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会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是基金裕隆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会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已经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基金裕隆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汪     棣

      中国·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07年3月26日     陈     宇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年度会计报表

      1、裕隆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裕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3、基金收益分配表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4、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告书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 基金基本情况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于2004年10月16日起更名为《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 14号文批准,于1999年6月15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15年,发行规模为30亿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本基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1999]第48号文审核同意,于1999年6月24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4号文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3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 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公开发行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2006年11月13日之前取得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锁定期内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6年11月13日起,基金新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锁定期内的估值方法为: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均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均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ii) 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均价减去债券均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减去债券均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iii)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成交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iv)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v)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e) 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i)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本基金至今尚未发生主动投资权证的交易。

      (f)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除银行次级债之外的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并根据买入债券时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数及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后的金额确认;银行次级债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全额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并根据买入债券时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数进行调整后的金额确认。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g)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如果由于卖出回购证券和现金分红以外原因造成基金持有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基金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i)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分配一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4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10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 基金买卖股票于2005年1月24日前按照0.2%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5年1月24日起减按0.1%的税率缴纳。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5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基金发起人

      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长城信托”)             基金发起人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金信信托”)(1)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1)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银监局和金华市人民政府的公告,金信信托自2005年12月30日起停业整顿。金信信托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由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工作组托管。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年度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59,405,071.63元(2005年:42,585,707.31元)。

      (d)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年度需支付基金托管费9,900,845.27元(2005年:7,097,617.93元)。

      (e)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5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8,596,255.05元(2005年:107,476,202.97元)。本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611,319.11元(2005年:2,087,747.57 元)。

      (f) 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g) 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6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a)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程序后或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b) 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投资的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7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拟定/宣告的2006年度的末期分红为1,500,000,000元,每10份基金份额可获得分配收益5.00元,年度总收益分配比例为99.42%。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说明:表列万科A的数据中包含本基金认购非公开发行的万科A12,000,000股,认购成本10.50元/股,按非公开发行股票估值办法计算,期末均价10.56元/股。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期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单位:元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