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3月27日在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以9票同意,0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9票同意,0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9票同意,0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 以9票同意,0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9票同意,0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9票同意,0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0,109,638.7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2,488.59元,加上上年年度未分配利润43,340,822.35元,扣除报告期已付普通股股利1,875,000.00元,滚存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0,572,972.46元。
经董事会讨论提议:公司2006年年度拟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15元(含税)计1,875,000.00 元,剩余利润48,697,972.46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七、以9票同意,0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在历次对公司的年度审计过程中一直表现较高的工作水准,现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并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认真讨论审议,提请公司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承担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工作的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其审计费用将根据该所实际承担的公司2007年度审计等工作业务量另行确定。
公司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与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公司拟支付2006年度的审计报酬为33万元(不含差旅和食宿费)。
八、以7票同意,0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继续执行公司与江西博能实业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因公司客车事业部将在2007年的6月底搬迁至上饶经济开发区,与信江实业在1998年12月及2004年6月10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等协议将在2007年6月份中止。
其他的日常关联交易继续按照原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详细内容请见200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温显来先生、邹美才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九、以9票同意,0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董事的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工作变动,同意黄韶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的提议,并经提名委员会的审核,同意由徐飞先生担任董事职务,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黄韶辉先生在他担任该职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诚信自律,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地为公司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对此,公司向黄韶辉先生表示崇高的敬意与诚挚的感谢!
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将另行通知。
附:徐飞先生简历
徐飞先生,37岁,本科,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博能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企管中心总经理、博能集团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08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27日在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礼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07年度审计事务机构的预案》
五、监事会对2006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依法运作情况等进行了监察,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忠实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监事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的依据、过程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日益完善,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经理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查阅了有关会计资料和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能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所披露的资料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是真实的,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收购资产合法、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5、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实施了监督,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