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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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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等)
    2007年03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ZHONGHUAN SEMICONDUCTOR CO., LTD.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期:2007年3月19日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后公司净资产预计增长一倍以上。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募集资金到位后项目将于2007年年底建成,2007年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确定的,拟投资于“6英寸0.35微米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60,960万元。本公司在项目投资的决策过程中,已聘请有关专业机构对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因素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预测分析,但不排除由于预测分析的偏差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造成投资风险的可能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自身的技术力量为主、借助TCS公司外部力量提供设备、技术、管理方面的支持,在技术和运行方面存在对TCS公司的一定依赖。

      三、公司的主导产品之一高压硅堆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19,302.82万元,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34.11%,87%的高压硅堆产品用于CRT电视机和显示器,近年来,CRT受到LCD等新型显示技术的挑战,用于该领域的高压硅堆产品存在生命周期风险。

      四、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前持有公司59.63%的股权,预计发行后持有公司43.19%的股权,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如果集团公司通过不当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控制本公司的经营决策,或与公司发生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则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失,存在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五、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12,002,579.75元,根据公司2007年2月25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六、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申报财务报表系按旧的会计准则编制,本公司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按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将在所得税核算、借款费用资本化、少数股东权益、长期投资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经测算,若假定申报财务报表自期初即执行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政策,所编制的财务报表与目前招股意向披露的申报财务报表差异较小。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天津市中环半导体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中环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7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津股批[2004]6号文批准,以天津市中环半导体有限公司截止2004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照1:1的比例折为262,663,687股股份变更设立本公司。公司于2004年7月16 日领取了股份公司工商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包括: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经发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禄大新、张爱华、丛培金、孙志昌、张贵武、李石柱、滕新年、吴桂兰、白建珉等9名自然人。

      公司设立方式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全部由股份公司承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62,663,687股,本次发行100,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362,663,687股。

      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经发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禄大新、张爱华、丛培金、孙志昌、张贵武、李石柱、滕新年、吴桂兰、白建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发起人持股数量和比例、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国有法人股情况:

      

      

      注:1、 SLS 是State–own Legal-preson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法人股股东。

      (三)本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

      本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半导体分立器件和单晶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高压硅堆、硅桥式整流器、快恢复整流二极管、单晶硅及单晶硅片等。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高压硅堆:主要用于CRT电视机、显示器、微波炉、汽车点火器、静电复印机、激光打印机、空气清新器、静电喷涂机、静电除尘器、雷达、X-射线仪、高压警棍以及各种高压电源等。

      单晶硅及硅切磨片材料:主要用于半导体分立器件、半导体集成电路、太阳能电池、功率器件、光电子器件、各类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集成器件、智能功率器件和其他微电子器件等。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以直销为主,部分采用代理销售方式销售。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

      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多晶硅、单晶硅片、引线及引线框架、塑封料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在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日本、美国、欧洲以及中国台湾厂家凭借核心技术和质量优势是市场的竞争主体。国内厂家通过多年的努力,凭借销售渠道和成本竞争力在消费电子领域取得了市场竞争优势。多数国内厂家还处于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产业布局分散的状态,主要集中在低端产品领域进行竞争。部分厂家采用来料加工(OEM)或购买芯片进行后道封装的生产方式,尚缺乏核心竞争力。

      在半导体材料行业,国内单晶硅材料的整体水平与国际同行相比明显偏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从产品结构来看,多以中低端产品为主,并凭借国内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占据了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但是大直径的高端产品发展较为缓慢,主要依赖进口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经济效益连续多年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自2000年以来多次被天津市政府授予“技术创新先进企业”光荣称号。2006年公司主导产品高压硅堆占世界CRT电视机、CRT显示器市场60%的份额,占国内微波炉市场43%的份额,主导产品区熔单晶硅占国内市场65%的份额。CCID的产业研究报告显示,2005年公司在全国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销售收入排名中居第七位。

      五、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资产权属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

      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目前使用三宗土地。

      1、股份公司拥有位于南开区黄河道495号土地使用证,该宗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10,333平方米,土地证号:南单国用(2005)第126号。

      2、环欧公司拥有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的土地使用证,该宗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20,252.7平方米,土地证号:新单国用(2005)130号。

      3、股份公司目前拥有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No.55地块中、地块编号为2003-009的土地,该宗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113,081.3平方米。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中。

      (二)房产

      1、股份公司拥有位于南开区黄河道495号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南开字第040178662号,房产面积:15,646.25平方米。

      2、股份公司拥有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土地上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工业厂房,房产面积:39,780平方米。公司将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尽快办理房产证。

      3、环欧公司拥有位于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土地上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工业厂房,房产面积:7,428平方米。房屋产权证明在办理之中。

      (三)商标

      公司拥有“天三” 商标。

      (四)专利技术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的专利情况

      

      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专利情况

      

      (五)非专利技术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股份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外的其它法人与股份公司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为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自2004年1月至9月,环欧公司委托中环进出口代理进口原材料。环欧公司支付给中环进出口公司的代理费为合同金额的0.8%,最低每单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

      (2)2004年,股份公司由中环进出口代理股份公司货物出口业务。股份公司每月向中环进出口支付当月所结算的出口合同货款的手续费,手续费率为合同货款的2%。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进出口代理费相关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年度发生的进口代理费相关情况

      

      报告期各年度发生的出口代理费相关情况

      

      2004年8月,股份公司取得自营进出口权,自营进出口业务,不再委托关联公司代理。

      2005年6月30日后,公司已不存在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房屋租赁

      公司自2003年11日至2004年11月、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11月、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向天津市第四半导体器件厂租赁厂房1,308.89平方米。

      报告期各年度发生的房屋租赁数额及相关情况如下:

      

      (2)房屋、设备租赁

      环欧公司与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半导体材料厂的房屋、设备租赁情况如下:

      

      (3)支付资金占用费

      A、公司按照年利率5.841%计提了应支付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度的资金占用费620,606.25元。

      B、环欧公司按照年利率5.31%计提了应支付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度的资金占用费367,225.50元。

      C、环欧公司按照年利率6.138%支付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1-6月份资金占用费617,210.50元。

      (4)担保

      A、2001年1月17日,股份公司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天津无线电机械学校(经有关部门批准,天津无线电机械学校与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合并组建了天津电子信息学校;后经批准,天津电子信息学校变更为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5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2001年1月17日至2005年7月17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2005年4月4日,天津无线电机械学校提前还款,股份公司担保责任解除。

      B、截止2006年12月31日,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为股份公司166,848,000元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为环欧公司15,000,000元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

      C、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环欧公司6,000,000元长期借款和99,000,000元短期借款提供了担保。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了一定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很小,关联价格公允,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已全面披露;公司在其《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中规定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内容,制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未发现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八、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56,630,642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9.63163%,其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7,375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66,787.93万元,净资产576,582.47万元,2006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51,164.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九、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四)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62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2,000万股,即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8,000万股,即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渤海证券”)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渤海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3月30日(T-5日,周五)至2007年4月3日(T-3日,周二)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37号令)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5、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6、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日(T-3日)17:00时(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询价对象的传真或者送达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7、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发行时间:2007年4月5日(T-1日)9:00~17:00和2007年4月6日(T日)9:00~15:00;网上申购时间:2007年4月6日(T日)9:30~11:30、13:00~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8、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7年3月29日(T-6日,周四)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7年3月29日(T-6日,周四)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期。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渤海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37号令)的要求,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3月30日(T-5日,周五)至2007年4月3日(T-3日,周二)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初步询价报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具体安排如下:

      

      三、其他重要事项

      1、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2、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日(T-3日)17:00时(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询价对象的传真或者送达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3、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4、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7年4月5日(T-1日,周四)公告的《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网下网上发行公告》中公布。

      5、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上限高于下限的120%,报价为无效报价。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日(T-3日)17:00时(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询价对象的传真或者送达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四、渤海证券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赵莉红、王惠君、杨晓琛

      询价表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730室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资本市场部赵莉红、王惠君、杨晓琛收

      邮编:100032

      询价表专用传真:010-88091622、88091623、88091624

      联系及咨询电话:010-88091326、88091161

      附件: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均为必填项。

      2、“询价对象全称”中填写的名称须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的名称一致。

      3、同一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4、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请询价对象不要向第三方透露本表有关询价区间的信息。

      5、本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6、本表须于2007年4月3日(T-3日)17:00时前传真或送达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视作无效。

      7、报价依据一栏可另附专门说明。

      8、此表可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或渤海证券公司网站(http://www.ewww.com.cn)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询价对象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

      9、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询价表无效。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3月29日

      (下转封十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