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债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海王集团: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
银河投资: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健康科技:深圳市海王键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山东海王: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银河投资控股子公司)
名派广告:深圳市名派广告有限公司
债权:海王生物根据合同约定向名派广告预付广告费结余形成的债权
海王大厦车库:位于深圳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的地下室及地面停车位
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海王集团签订的关于银河投资股权的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2006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海王集团及名派广告签订的关于债权的转让协议
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2006年12月12日山东海王与潍坊市投资公司签订的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
一、 银河投资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及2006年度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海王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本公司所持银河投资45%股权转让予海王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620万元,海王集团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转让价款。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06年12月13日及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06年12月底,本公司已收到海王集团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420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项将由海王集团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分期支付给本公司。同时,银河投资45%股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已于近日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银河投资51.15%的股权,海王集团持有银河投资45%的股权,健康科技持有银河投资3.85%的股权。
二、名派广告债权转让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及2006年度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海王集团及名派广告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本公司预付名派广告广告费形成的债权中价值人民币7,000万元的债权转让予海王集团,由海王集团回收或与名派广告另行签订广告服务协议。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000万元,海王集团以人民币4,975.80万元现金和海王大厦车库资产(该车库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024.20万元)作为对价支付转让价款。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06年12月13日及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06年12月底,本公司已收到海王集团根据债权转让协议支付的首期债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海王大厦车库资产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目前公司正在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
三、山东海王资产债务转让进展情况
经山东海王董事会及本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52次会议审议批准,山东海王于与潍坊市投资公司签订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将山东海王闲置的16处房地产(约3.5万平方米房产及120亩土地),以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的价格转让予潍坊市投资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投资工程公司;同时,潍坊市投资公司承接山东海王总额不超出人民币9000万元的抵押贷款,并在相关房地产过户后向山东海王支付其余转让款约4000万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06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山东海王已收到潍坊市投资公司支付的资产转让款共计人民币8,700万元,用于偿还山东海王在工商银行潍坊南关支行及潍坊市商业银行的债务。剩余约4,300万元资产转让款项将根据协议规定,在相关房地产过户后由潍坊市投资公司支付给山东海王。目前相关房地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