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3月29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民航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谢柏堂先生
6.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07年3月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35,071,9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0.91%。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0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5,07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200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5,07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200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5,07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4、审议通过《200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本公司净利润为亏损9,764,962.7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408,674.03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5,643,711.27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利润不分配,滚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为45,643,711.27元用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
同意135,07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07年审计服务并收取2006年审计服务费的议案》;
公司应向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06年度报告审计费用28万元。续聘任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提供审计服务。
同意135,07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大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中国江南航天工业集团林泉电机厂、天通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心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90,230,649股不计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44,841,349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4,841,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5,07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35,07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9、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同意135,071,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温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