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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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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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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3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20日生效,本报告期间为2006年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一章 基金简介

      

      第二章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 主要财务指标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3月20日,2006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06年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二、 基金净值表现

      1、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

      (2006年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20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三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八)投资组合限制与禁止行为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 2006年9月21日,公司决定增聘杜海涛为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0月25日,公司决定姜云飞先生不再担任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比较: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史收益率的对比图

      

      三、 过往三年(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的,应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单位:元

      

      第三章 管理人报告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目前管理着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与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制”的投资管理模式。

      二、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姓名及主要经历)

      杜海涛,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与金融工程研究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4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节: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第三节: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一、 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在本外币政策平衡过程中,06年货币市场利率升至一个相对均衡水平。

      06年1季度,央行加快了人民币升值步伐;与此同时为减缓“热钱”流入,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保持市场利率低位相对稳定。

      4月以来的数据显示,国内货币信贷增速不断创出新高,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出了强劲反弹趋势,流动性过剩充斥着整个金融市场,为此央行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紧缩政策。年内累计三次小幅度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5个百分点;两次上调贷款基准利率,一次上调存款基准利率。连续四次针对公开市场交易商发行定向央行票据,同时在公开市场操作过程中果断的加大基础货币回笼力度。系列紧缩性货币政策作用下,1年期央行票据利率从年初1.8%的低位水平稳步攀升至2.8%左右的均衡水平,其后尽管央行加息货币市场利率短暂攀升,但是央行连续数量招标再次稳定了1年期央票利率于均衡水平。

      央票利率不断攀升过程中, 短期融资券的市场利率也出现了大幅度上升;其与央行票据的利率呈现扩大趋势。以银行间市场7天回购利率为代表的短期利率由于受到货币政策以及新股发行等因素的干扰波动较大。主要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如下图:

      

      数据来源:人民银行 北方之星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成立于2006年3月20日,成立之时恰逢货币市场利率低位。根据当时我们对货币市场利率的判断以及基金客户结构分析,基金资产配置上适当加大了短期融资券等相对高息品种的比例。2季度货币市场利率攀升过程中,基金采取了短久期策略,并根据IPO发行情况加大了短期逆回购的投放力度;同时在控制信用产品投资比例的情况不断优化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级别。3季度以来基金基金适度拉长组合剩余期限,并在资产配置过程中继续减持信用产品配置比例,同时加大了流动性好的政府债券的配置比例。

      2006年上半年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根据福禧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开资料,投资了福禧短期融资券。2006年7月24日福禧事件发生后, 经股东会批准,为了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利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摊余成本从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全部买入其持有的福禧短期融资券面值一亿元。日前,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短期融资券已于2007年3月7日按期足额兑付,上述风险已全部化解。

      二、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止06年12月31日,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累计运作287天,期间每万份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累计实现收益139.02元,收益率为1.3999%,期间业绩比较基准为1.3554%。期间基金年化收益率为1.7837%。

      第四节: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的简要展望

      展望07经济形势:商业银行上市后盈利压力加大,信贷冲动较强;企业盈利能力不断改善,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反弹压力较大。06年年底以来粮价持续上涨,公用事业价格上调压力逐步显现,总体上来看07年通胀压力较大。流动性过剩的局面仍将长期持续,由此导致房地产与股市持续上涨。在上述调控压力下,央行将会适度选择价格型调控工具来理顺资本要素价格,防止当地产市场和股市出现泡沫。

      另外,流动性调控仍将是央行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之一,贸易顺差仍将维持高位的情况下,央行会不断的通过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定向央行票据和外汇掉期等政策组合工具来对冲被动投放的基础货币。

      总体上来看,潜在紧缩政策加大了货币市场利率调整的压力,但是充足的流动性极大的限制了货币市场利率上行的空间。

      07年需要密切监视短期回购利率的波动。商业银行超储利率已经降至历史低位,回购利率脆弱性增强;大盘股发行以及潜在的紧缩政策可能造成短期回购利率的大幅度波动。短期融资券仍将继续分化,资质相对较差融资券将会被边缘化。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将在严控风险的情况下,尽量把握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机会,为投资者创造稳定收益。同时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将会进一步调整组合结构,力争将货币市场基金真正打造为投资者现金管理的工具。

      第四章 托管人报告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工银货币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工银货币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工银货币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工银货币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章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07)审字第60438506-A03号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简称“工银货币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表、基金净值变动表及基金收益分配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金管理人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工银货币基金管理人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工银货币基金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工银货币基金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净值变动及收益分配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小东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欣

      2007年3月16日

      第六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基金会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三、基金净值变动表

      

      第二节: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一、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一)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而编制。

      (二)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6年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三)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债券投资按照摊余成本法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五)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商定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由于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可能会出现被估值对象的市价和成本价偏离,为消除或减少因基金份额净值的背离导致基金持有人权益的稀释或其他不公平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净值按市价法定期进行重新评估,即进行“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六)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买入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对于附息债券,应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对于贴息债券,应作为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七)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按直线法在与其相关的期限内逐日摊销。

      (八)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并根据买入债券溢折价摊销调整后的金额确认。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九)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不高于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十)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并列示。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和每日分红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增加或减少。

      (十一)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或净损失)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下一日基金收益分配,并按月结转到投资者基金账户, 使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如当期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值,则为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当期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值,则为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取现金收益。 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结转一次,成立不满一个月不结转。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账户当前累计收益全部结转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部分赎回,账户当前累计收益为正时,不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收益。账户当前累计收益为负时,按赎回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收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十二)本报告期内无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十三)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二、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

      三、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二)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1.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席位进行证券交易。

      2. 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人报酬

      A. 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人报酬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管理人报酬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基金管理人报酬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报酬共人民币14,506,481.23元。

      (2) 基金托管费

      A.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人民币4,395,903.29元。

      (3)基金销售服务费

      A.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共人民币10,989,758.44元。

      C. 需支付给各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单位:元

      

      (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2,126,011.71元。本报告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950,575.16元。

      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如下:

      

      4. 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1) 基金管理人持有基金份额

      

      (2)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持有基金份额

      本基金之关联方于本会计期间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四、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未持有流通受限制的资产。

      第七章: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