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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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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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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3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一章 基金简介

      

      第二章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8月31日,200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05年8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二)基金净值表现

      1、 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8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注:1、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二)投资范围中规定的各项比例,即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0%-95%,债券及现金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5%-40%。

      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比较: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史收益率的对比图

      

      (三)过往三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单位:元

      

      第三章 管理人报告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制”的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团队由资深的基金经理与研究员组成,具有丰富的基金投资管理经验。

      公司旗下管理着4只开放式基金,分别是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截至2006年末,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近300亿元,跻身中国基金业10强。

      二、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成员情况(姓名及主要经/学历)

      本基金基金经理

      江晖先生:投资管理部总监,硕士。1998-2004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债券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高级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2004-2005年,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

      第二节: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第三节: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2006年中国经济实现GDP增长10.7%,同期CPI上涨1.5%,继续了2005以来的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局面。06年总需求扩张明显,内需增速低于05年,外需贡献创新高,贸易顺差持续扩大。在人民币升预期之下,资金大量流入,外汇储备快速增长。针对流动性的快速增长,央行在年内数次上调准备金率。虽然回收流动性的政策出发点是储备的增长,但这一连续的政策使投资者产生了宏观调控的预期。这一预期也促成指数在年中出现了一段时间的调整。

      在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这使得困扰中国证券市场多年的历史问题得到了根本性解决,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形成一致,同时宏观经济形势持续向好,上市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在这一背景下,沪深两市全年呈现出单边上涨态势,沪深300指数上涨幅度达121%。

      本基金在上年末分析宏观经济与市场形势的基础上,做出2006年股市将是转折之年、新一轮牛市开始的判断,坚持充分投资,坚定长期持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企业,重点投资于零售、消费品、机械、银行地产、信息技术、医药等行业,实现了基金净值的持续稳健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达到2.347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2.6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83.94%,超过比较基准58.75%。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

      第四节: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07年,我们认为宏观经济仍将维持高速增长,通货膨胀有增加趋势,投资增速小幅回落,消费仍将维持快速增长,贸易顺差仍将扩大。具体预测指标为,2007年,GDP增长9.7%,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贸易将会出现超过20%的增长,其中出口增长率为22%,进口增长率20%。

      06年下半年严厉的宏观调控使得全年投资增速低于05年水平,我们预计这一趋势将在短期内延续,但在实际利率水平较低以及企业回报率较高的刺激之下,投资将在07年下半年出现反弹。虽然在06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但由于美元的持续贬值,使得我国商品在非美元市场上竞争力仍然很强。仔细分析贸易顺差,我们会发现加工贸易是贸易顺差的最主要原因。而且在进行加工贸易的企业之中,更多的来源于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投资主要基于中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在这一优势没有结束之间,中国的外商投资仍旧会增加,贸易顺差的大幅度下降不会出现。消费目前增速很快,但整体经济的消费率过低,而且呈下降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居民收入占比下降引起。随着劳动力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消费倾向更高的中低端劳动力的收入增长速度将会超过高端劳动力的收入增长速度,这将保证消费的持续快速增长。

      展望2007年的证券市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各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因扰市场多年的制度性问题得到解决将使得证券市场的投资价值得到提升。同时,在人民币长期升值趋势以及利率水平较低的背景下,市场资金供给十分充足,特别是06年基金的大规模发行,使得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原本用于储蓄和投资国债的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到股票市场,这大大增加了市场中的资金规模,也使股市的上涨出现了资金推动的现象。

      市场经过一年的快速上涨,市场整体的估值水平大幅提升,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将难以延续06年那样的快速上涨态势,波动幅度将会大大增加。但从宏观来看,人民币长期升值预期明确、市场资金十分充足、宏观经济持续向好、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得到提高;从微观来看,股权激励的实施使得上市公司有了释放业绩的动力、股改的完成使得股东利益一致。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将在较长时期内维持在较高的估值水平。

      2007年我们继续看好信息技术、医药、金融、零售、消费品、能源、节能材料等行业,坚持持有那些经营稳健、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注重“制度先行、程序至上、内控优先、规范运作”,我们将继续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创造卓越的价值。

      第五节:基金内部监察报告

      (一)认真履行依法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1、严格事前的监督审查,保障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控制。对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基金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等方面都进行了事先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工作。

      2、进行重点业务的事中监控,主要是对投资交易活动和重大投诉和处理情况进行监控,并作必要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情况进行提示和督促改进。

      3、定期对基金各项业务开展的执行内部规章制度、合规控制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并及时督促业务部门改进存在的问题。

      (二) 督促公司及时制定、更新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 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培训。

      每当新法规出台时,都及时向公司员工发送并对有关新法规的主要条款进行解释。

      3、年底,组织员工签署合规声明,增强对员工的合规要求,促进员工合规意识的提升。

      (四)依照法规和公司章程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保障董事会对公司和基金合规运作和风险控制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章 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05年8月31日起托管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全部资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托管人报告。

      1、本托管人在托管本基金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本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本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全部资产的职责,保证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等非基金资产严格分开,维护基金的独立账户,与本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了严格的分账管理。

      (2)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包括本基金在股票一级市场、股票二级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及银行间国债市场的交易等,本托管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本基金的各项资金清算交割。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任何资产的运用、处分和分配,均具备正当依据。

      (3)本托管人对与基金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原件、因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而生成或收悉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等有妥善的保管。

      2、本托管人在2006年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对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1)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其对于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重要事项的安排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3)本托管人如实、及时、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报告。

      3、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8日

      第五章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07)审字第60438506_A02号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工银价值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06年度的经营业绩表、基金净值变动表及基金收益分配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金管理人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工银价值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工银价值基金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工银价值基金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净值变动及收益分配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小东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欣

      2007年3月16日

      第六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基金会计报表

      1、 资产负债表(人民币:元)

      

      2、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2)收益分配表(人民币:元)

      

      3、基金净值变动表(人民币:元)

      

      第二节:会计报表附注

      一、本基金的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2号文件批准,于2005年7月26日至2005年8月26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4,345,198,632.73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1,430,242.68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4,346,628,875.41份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8月31日,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为4,346,628,875.4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经营稳健、具有核心竞争优势、价值被低估的大中型上市公司,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的目标。

      二、本基金年度报告中会计报表的编制均遵守基本会计假设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一)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而编制。

      (二)本年度会计事项说明

      本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三)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六)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1. 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和权证等;

      2. 银行存款按本金估值,并按本金与所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

      3. 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收盘价估值,该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实际成本与估值之间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科目;

      4. 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 送股、转增股、配股或增发的新股,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B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其成本价计算;

      5. 在锁定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估值

      A. 在2006年11月13日前新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市场价计算;

      B. 自2006年11月13日起新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以下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C+(P-C)×(Dl-Dr)/Dl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价;Dl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6. 权证的估值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场平均等于或低于配股价,不估值。从股权分置改革中获赠的权证,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估值。

      7. 上市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计算后的净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净价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未上巿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计提利息;

      8.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按其成本价估值;

      9.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0.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七)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库存证券的成本。当日有买入和卖出时,先计算成本后计算买卖证券价差。

      1. 股票

      A.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a. 上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过户费、买入经手费、买入证管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b. 深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经手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B. 上海股票的佣金是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减去经手费和证管费等计算。深圳股票的佣金是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减经手费等计算。

      C.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2. 债券

      A.a.买入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应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b.买入非上市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B. 债券买卖不计佣金。

      3. 权证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4. 买入返售证券

      买入返售证券成本: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融券业务,按成交日扣除手续费后的应付金额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融券业务,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

      (八)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按直线法在与其相关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九)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2. 债券差价收入: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3. 权证价差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4. 债券利息收入按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5. 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收入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6.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7.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8. 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十)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十一)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

      7. 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 80%。基金合同生效不 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十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理由、影响数或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本基金无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十四)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以2007年1月23日为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于2007年1月24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人民币2.000元,累计发放红利人民币331,739,161.49元。

      五、本报告期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关联方交易

      1.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交易。

      2. 关联方报酬

      A. 基金管理费

      a.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人民币34,012,211.92元(2005年8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人民币20,945,272.72元),其中至本报告期末已支付基金管理人共人民币30,399,377.27元,尚余人民币3,612,834.65元未支付。

      B. 基金托管费

      a.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人民币5,668,701.88元(2005年8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人民币3,490,878.76元),其中至本报告期末已支付基金托管人共人民币5,066,562.80元,尚余人民币602,139.08元未支付。

      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元)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本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5. 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单位:份)

      1) 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2)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单位:份)

      

      六、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的说明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流通转让受限制的资产情况如下:

      (一) 因为暂时停牌而流通受限制

      

      本基金持有以上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程序后或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其年末估值单价是根据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

      (二)未上市股票

      

      本基金通过网下申购而持有上述股票。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上述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其年末估值单价是根据其成本价确定的。

      第七章 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我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全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一)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