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 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光大新增长
交易代码:3600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9月1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31,739,041.1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概况
1.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投资符合国家经济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2.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股票型投资基金,强调投资于符合国家经济新增长模式且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追求长期投资回报。
3.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75%×新华富时A200成长指数+20%×天相国债全价指数+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4.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主动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邮政编码:200002
法定代表人:林昌
总经理:傅德修
信息披露负责人:伍文静
联系电话:021-33074700-3105
传真:021-63351152
电子信箱:wuwj@ep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53524620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厦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厦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秦晓
信息披露负责人:姜然
联系电话:0755-83195226
传真:0755-83195201
电子信箱:jiangran@cmbchina.com
(五)基金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基金年度报告(全文)查询网址:http://www.epf.com.cn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
二、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1)本基金于2006年3月24日正式成立,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备注: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例
(三)收益分配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收益分配情况。
三、 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简介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两家股东分别持有67%和33%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发起、设立和管理业务,今后,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公司旗下管理着四只开放式基金,即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简介
常昊先生,硕士。1993年毕业于西北大学数学专业,1997年获陕西财经学院经济硕士学位。1997年9月至1999年4月在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部经理,1999年5月至2000年7月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任研究员,2000年7月至2004年3月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自2006年9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权益证券投资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并兼任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帅先生,伦敦经济学院金融系硕士,CFA。曾就职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2002年以来进入光大证券从事合资基金公司筹备工作。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仍属于法定的建仓期,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新增长基金在报告期内采取了稳步快速建仓、平衡配置组合的投资策略。报告期内新增长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8.27%,同期业绩比照基准增长率为42.46%,超额收益率为-4.20%,超额收益率为负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长基金尚处于建仓期,股票仓位低于比照基准,而同期市场大幅上涨,造成基金净值增长率落后。
(五)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走势及投资管理展望
1、宏观经济展望
2007年的宏观经济走势预计整体上仍将持续向好。从长远的角度上出发,出口、投资和消费将对经济增长构成比较强的支撑。
出口方面,由于目前我国外向型经济的优势基础未发生根本性转变,主要的出口产品包括机电、机械、纺织产品等虽然在07年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但其内在比较优势仍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因此出口方面虽有可能放缓,但仍将保持现有的发展趋势。同时,2007年的信贷增长预计仍将保持在较高速度,而与此同时,各种融资渠道的拓展也将带动各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望继续维持20%以上的增长。而从消费来看,目前消费主要是通过人口结构变迁、全球产业转移以及消费倾向提高等途径对经济增长施加影响的,而这也是我国经济生活中消费变化的一个大趋势。
综合以上因素,在07年预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持续的强劲出口和长期向好的消费行为的带动下,我国明年的经济仍具有长期的增长空间,全年GDP增速应该仍会保持在10%左右的增长水平。
2、证券市场展望
在经历了2006年全年的大幅上涨之后,A股市场的06年加权平均静态市盈率已经达到40倍,从06年的GDP增幅和上市公司年报盈利增长的数据来看,应该说06年股市的涨幅是国内宏微观经济高速增长的真实反映,同时也是人民币升值大背景下流动性过剩以及资产重估的真实反映,我们并不完全认同中国证券市场的泡沫论。
展望07年,在宏微观经济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快速增长的前提之下,在人民币继续保持不断升值的趋势之下,在全流通之后股东利益日趋一致的背景之下,我们认为中国证券市场从全年来看仍旧能够保持上升趋势。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繁荣背后并非没有隐忧,宏观调控的压力依然存在,过度流动性背后隐藏的违规资金若隐若现,而上市公司的业绩在经历了06年大幅增长之后在07年是否依然能够全面超出预期尚待观察,上市公司管理层对股价的过度关注是否会导致新庄股时代的到来,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进一步观察和应对的。因此,总的来说,我们对07年整个证券市场的判断是--前途依然是光明的,但道路一定是曲折的。07年的A股市场将整体上涨,但过程之中一定会随着宏微观经济和国家政策的波动而波动,个别时段甚至可能出现大幅震荡。我们坚信随着中国的经济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中国的证券市场也必然迎来稳步上扬的黄金十年。
3、重点行业展望
在2007年我们重点关注依然是消费服务、自主创新、资源垄断等行业,另外,人民币升值和资产注入及央企整体上市也将是我们关注的主题性投资机会。
消费服务业:从服务业的角度来看,金融行业依然是我们的首选,我们预计07年银行业整体依然能够保持30%左右的利润增长,虽然目前银行股的估值水平基本合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银行业稳定的业绩成长以及对08年业绩预期的反映,银行股在07年的后半段依然会给我们提供超越市场的良好收益;另外,保险股也将是我们重点关注的服务类企业,国内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近几年良好的投资回报率使投资保险股成为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的最优选择之一。从消费行业来看,最直接受益于消费升级的零售及食品饮料行业估值目前已经普遍偏高,投资价值需要在股价调整后方能重现,但我们对消费行业的深入挖掘将不会停止,纺织服装、新材料、消费电子等行业中的龙头公司也同样会不断从消费升级的过程中受益,这些行业将是我们深入挖掘的重点。
自主创新:自主创新将是十一五规划乃至更长的一个投资周期里我们重点关注的板块。目前来看,国内的自主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机械、军工以及化工等制造业领域,经过多年的对外学习和自身技术积累,07年国内的机械、军工以及化工新材料等行业内必然会不断出现受益于产业升级以及全球制造业转移的龙头公司,其中的投资机会是不容忽视的。
资源垄断:中国目前处于重化工业的形成阶段,在此阶段中,对于资源的需求将会持续保持旺盛,因此对于资源垄断型的企业我们需要保持持续的关注。有色、煤炭以及石油等资源型行业是必备的投资品种。
另外,人民币升值的大趋势在07年不会发生变化,因此地产、航空等相关行业将持续受益,其中的龙头公司始终蕴藏着较好的投资机会;而全流通之后,资产注入及央企整体上市过程中出现的投资机会绝不仅仅是昙花一现,我们应该精选其中方案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和提高资产回报率有正面作用的上市公司作为主题投资的重点对象。
4、投资管理展望
展望07年,新增长基金的投资管理将延续自基金成立以来平衡配置、稳健操作的风格。与06年不同的是,基金经理相信,在07年市场震荡上行的基本判断下,07年投资的超额收益应该主要来自于对个股的深入挖掘以及对市场投资节奏的准确把握。因此,一方面基金经理将更加重视对于个股的选择,相应淡化行业配置的作用;另外一方面,基金经理将在07年全年结合市场整体、行业以及个股的估值水平等基本面情况,适度进行个股的波段操作,不断在市场的大幅震荡过程中寻求超越市场的投资收益。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2006年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的运作能够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8日
五、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6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安永大华业字(2007)第05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I)资产负债表
(II)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III)收益分配表
(IV)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I)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129号文《关于同意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06年8月7日至2006年9月8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安永大华业字(2006)第596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06年9月14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409,794,474.88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19,144.9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409,913,619.78元,折合409,913,619.7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II)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基金合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III)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06年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其余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4. 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送股、转增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其成本价估值。
(3)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估值
根据基金部通知[2006]3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13日前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006年11月13日后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以下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C+(P-C)×(Dl-Dr)/Dl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l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4)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净价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5)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该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未上市债券按其成本价估值;
(7)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其成本价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计提利息;
(8)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权证,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9)未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剩余期限、市场无风险利率、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等因素,按照最能反映权证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0)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
(11)如有基金管理人认为按上述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6.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2)债券差价收入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3)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4)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5)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6)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7)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8)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7.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8. 基金申购、赎回的确认
(1)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基金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平准金+损益平准金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 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实收基金=申购份额×1元
未实现利得平准金=(交易日未实现利得 / 交易日净资产)×净申购金额
损益平准金=(交易日未分配利润 / 交易日净资产)×净申购金额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净值份额净值的金额,赎回净额为赎回金额扣除相应的费用的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交易日基金单位净值
=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平准金+损益平准金
实收基金=赎回份额×1元
未实现利得平准金=(交易日未实现利得/交易日净资产)×赎回总额
损益平准金=(交易日未分配利润/交易日净资产)×赎回总额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交易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6.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至多五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须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时,分配的基金收益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自动转换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IV)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6]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6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2%。调整为1%。。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6]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6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6]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V)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VI)年末持有的流通受限的股票
a. 因网下新股申购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b.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除此之外,无因其他原因导致年末持有的股票流通受限的情况。
(VII)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自2006年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交易。
3. 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自2006年9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4. 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报酬
(1) 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费
a.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日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如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报酬———基金托管费
a. 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日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如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4,464,080.81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35,976.38元。
5. 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1) 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2)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于2006年年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VIII)或有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IX)承诺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X)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非调整事项
本基金于2007年1月19日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1.0元进行分红,实际分配收益为人民币32,235,968.99元。
除以上情况外,无其他需要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非调整事项。
(XI)其他重要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XII)会计报表的批准
本会计报表及附注已于2007年3月22日经本基金管理人批准。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如下: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epf.com.cn网站的《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
(四)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 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采用期末基金资产净值的2%)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如下:
2、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采用期末基金资产净值的2%)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如下:
2、 报告期内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