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 基金简称:富兰克林国海收益
基金代码: 450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6月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67,481,457.4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二)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环球资产管理平台为依托,在充分结合国内新兴证券市场特性的原则下,通过投资稳健分红的股票和各种优质的债券,达到基金资产稳健增长的目的,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管理方面引入富兰克林邓普基金顿集团的投资管理工具,吸取具有近60年历史的富兰克林收益基金投资管理经验,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特点,加以融会贯通,使之广泛应用于基金投资的各个环节。
1、资产配置量化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资产的管理具有重要影响。一般情况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资产的配置策略,并采用资产配置分析会的形式来实施,以资产配置分析会的组织形式保证资产配置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资产配置分析会由投资总监主持,基金经理和研究部总监参加。
本基金通常以每个季度为一个调整周期,在资产配置分析会上,对拟定的投资组合调整方案进行检验。基金经理负责提交一份对未来一个季度投资组合建议的调整报告,供委员会讨论,形成最终结论。投资总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拥有一定权限对投资组合进行灵活调整。
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对影响资产配置众多因素进行大量的数量分析(如多元回归分析),之后根据分析结果进行投资决策,并同时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资产配置方法。
2、股票选择策略
为了能够恰当地运用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的全球化标准,股票分析员必须对行业的整体趋势和该行业在中国的具体特点有一个深入而清楚的研究。之后,股票分析员以行业整体趋势为背景,寻找最契合所在行业发展趋势的公司,并着重评估公司管理层、公司战略、公司品质以及潜在的变化和风险等基本因素;通过综合最优评价系统对潜在的股票进行优化分析。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组合的回报来自于三个方面:组合的久期管理、识别收益率曲线中价值低估的部分以及识别各类债券中价值低估的种类(例如企业债存在信用升级的潜力)。为了有助于辨别出恰当的债券久期,并找到构造组合达到这一久期的最佳方法,本基金管理人将集中使用基本面分析和技术分析,通过对个券的全面、精细分析,最后确定债券组合的构成。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指数=40%X 新华富时A200指数+ 55%X 汇丰中国国债指数+5%X 同业存款息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品种,风险系数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
(三)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胡定超
联系电话:021-6888 0980
传 真: 021-6888 0981
电子邮箱:hudingchao@ftsfund.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蒋松云
联系电话: 010-6610 6912
传 真:010-6610 6904
电子邮箱:custody@icbc.com.cn
(五)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询网址:www.ft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 主要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 基金净值表现
1、截至到2006年12月31日,中国收益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3、中国收益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历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例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05年6月1日,故2005年的业绩为成立日至年底的业绩而非全年的业绩;
2: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为:股票20-65%,债券35-75%,现金5-20%;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40%×新华富时A200指数+55%×汇丰中国国债指数+5%×同业存款利率。
(三) 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简介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全资子公司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2005年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股东出资在现有股东之间进行了转让,转让后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51%,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49%,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2006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200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亿元增加至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该项增资扩股申请已于2006年11月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增资后双方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相关工商注册变更手续已于2007年1月初办理完毕并公告。
(二)基金经理简介
基金经理张英辉先生,金融及投资学硕士,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高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殷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资金运用管理中心任高级专务,并曾服务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职务,2005年加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
(三) 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四)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获得回报58.79%,较比较基准的40.35%超出18.44%;股票和债券投资收益均获得正回报,额外收益来自资产配置策略,较高的股票仓位提高本基金收益;股票持仓比例平均在57.6%,较比较基准的40%超过17.6%。在报告期末,股票和债券资产占基金净资产分别为63.59%和35.41%,现金类资产为1.0%;股票的行业配置方面,偏重零售、食品饮料、能源和交通运输。债券投资持续采取偏低的久期策略,由于收益率曲线扁平,投资偏重到期收益率较高的交易所上市的非跨市场债券,期望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本基金保持稳定的季度分红策略,全年共现金分红四次,合共每基金份额0.13元;从成立到现在,本基金每份额总共获分红0.14元。
(五)2007年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展望与投资策略
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央行差不多每个月都进行或是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或是定向发行票据(量也大致相当于50个基点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措施出台;同时,央行官员已经多次重申仍将保持中国市场利率和美元利率的一定差距,藉此防止热钱加快流入,从近期公开市场操作的稳定利率措施,可清楚看到央行的货币利率政策。由于目前人民币币值仍被广泛认为有较大的低估,相信2007年贸易盈余仍会保持较高速的增长,这巨额的外汇储备增长将转换为货币供应注入银行体系,并对央行造成更大的冲销压力。展望2007年,中央政府仍会采取人民币汇率持续小幅升值的政策,流动性宽松的状况难有根本改变,相信央行还会有更多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措施,将对债券市场产生震荡,因此,维持投资组合久期偏低的策略。
2006年股票行情火爆,FTSE A200指数全年上涨124%,使得中国成为2006年全球表现最佳的股票市场之一。股市的强劲表现主要得利于宏观经济的繁荣和市场资金的充裕,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和大量的贸易顺差使得国内基础货币的投放急剧增长,大量的资金在市场上寻找出路,导致货币利率的下滑和资产价格的膨胀,这首先反映在房地产价格的上升,而在今年引发了股市的上涨;同时,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治理的推进和投资人对股票市场信心的回复,也造就了市场的又一波行情。尽管市场已经超过历史高点,我们对A股市场未来一年的前景仍然相当乐观。在人民币升值和企业盈利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持续的资金注入将使得股票市场的繁荣局面得以延续。在行业的选择上,由于宏观经济表现仍然向好,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的行业,如金融,地产等仍然是市场不变的主题;另股市和房市荣景所带来的财富效应,也将使消费零售的增长势头保持强劲。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报告
2006年度,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富兰克林国海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2006年度,富兰克林国海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富兰克林国海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6年度所编制和披露的富兰克林国海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7年3月26日
五、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20290号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基金”)会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经营业绩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一、 管理层对会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是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会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基金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汪 棣
中国·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07年3月21日 陈 宇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1、 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 2006年12月31日经营业绩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 2006年12月31日收益分配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4、 2006年度基金净值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第36号《关于同意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671,504,027.1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5)第7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71,658,080.5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4,053.3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范围为:股票投资为基金资产的的20%-65%,债券投资为基金资产的35-75%;现金类资产投资为基金资产的5%-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良好分红记录的上市公司,该部分股票和债券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
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5年6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
(b)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公开发行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ii) 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iii) 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成交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估值。
(iv)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v)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e)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 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本基金至今尚未发生主动投资权证的交易。
(f)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g)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38%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i) 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j)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k)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分配四次,年度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收益的75%。如当年基金成立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4、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10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减后实际税率为10%,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e)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5、交易保证金
6、应收利息
7、应付佣金
8、应付利息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应付利息余额均为交易所卖出回购证券产生的应付利息(2005年:无)。
9、其他应付款
10、预提费用
11、实收基金
i) 截至2006年12月31日
ii)2005年6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
12、未实现利得
i) 截至2006年12月31日
ii)2005年6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
(a) 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按投资类别列示如下:
13、股票差价收入
本基金于本年度获得股权分置改革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共计3,286,371.90元(2005年:2,367,774.91元),已全额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14、债券差价收入
15、权证差价收入
16、其他收入
2006年发生的其他收入均为赎回基金补偿收入(2005期间:同)。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17、其他费用
18、收益分配
19、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International, Inc.)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3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38%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年度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5,248,437.49元(2005期间:4,809,525.31元)。
(d)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年度需支付基金托管费950,803.89元(2005期间:871,290.90元)。
(e)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64,041,019.47元(2005期间:7,776,379.98元)。本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98,552.92元(2005期间:745,318.57元)。
(f)本基金在本年度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没有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
(g)基金管理人及公司股东国海证券、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在基金报告期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20、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2) 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投资的新股申购未流通的股票情况如下:
(3)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60,000,000元(2005年:无),于2007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申报前指定用于回购质押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债券,并提交转入质押库。在回购期内提交的质押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