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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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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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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3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 基金简称:富兰克林国海弹性

      基金代码: 4500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6月1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97,002,512.6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二)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环球资产管理平台为依托,在充分结合国内新兴证券市场特性的原则下, 通过主要投资于具有独特且可持续竞争优势、未来收益具有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辅助投资于资产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以达到基金资产长期增值的目的。

      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流程主要包括“自下而上”的选股计划和“自上而下”的选债计划两个方面。

      1、资产配置策略

      一般情况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资产的配置策略,并采用资产配置分析会的形式来实施,以资产配置分析会的组织形式保证资产配置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资产配置分析会由投资总监主持,基金经理和研究部总监参加。

      在具体的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资产配置方法,从上市公司的具体发展前景和未来的赢利分析,到行业的发展趋势,再到宏观经济形式,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

      在运用了“自下而上”策略之后,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市场出现的各种套利机会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判断,确定本基金财产配置最终的选择标准。

      同时,在股票组合的构建中,充分、及时地利用好证券市场出现的各种投资机会,按照市值属性进行配置,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本基金投资于大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20%-100%,中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为0%-70%,小市值的比例为0%-40%。

      划分市值时,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将中国A股市场中的所有上市公司,按其总市值由大到小排列,并计算各公司所对应的累计总市值占全部公司累计总市值的百分比,将所对应的累计总市值百分比处在[0%,40%]的公司定义为大市值公司,在[40%,70%]的公司定义为中市值公司,在[70%,100%]的公司定义为小市值公司。若因股票组合在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投资超过上述配置比例时,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本着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适时予以调整,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2、股票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学习和借用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弹性市值基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科学制定规范的股票选择流程,该选择流程包括如下步骤:

      (1)检验所有A股

      通过定性和定量方法全面研究中国股市整体状况,在分析经济周期的影响和各行业投资机会时,横跨三种不同的市值大小,力争寻找各行业中最好的机会,形成初级股票池。

      (2)鉴别成长驱动因子

      在形成初级股票池后进行上市公司成长的驱动因子分析,以进一步寻找能推动企业未来收益增长的驱动因子。其中,独特的产品领域、特有的生产技术、出色的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管理和领先的行业地位都是蕴涵增长潜能的竞争优势,也就是所谓的成长驱动因子。具体操作上,本基金将那些在一个或者多个驱动因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上市公司选择出来以形成次级股票池。并不要求进入初级股票池的所有股票同时具备四个驱动因子的全部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的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入挖掘其具有的成长驱动因子。

      (3)评估成长潜力和风险。本基金考察的财务风险指标主要包括长期负债权益比率、资产负债率、长期负债资产比率;经营风险指标主要包括主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股东权益增长率、主营利润增长率等;此外,如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获利能力、偿债能力、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操作品性评估等指标也是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分析的主要内容。

      (4)利用三层次分析方法有效把握股票的成长性机会和特殊情况下的市场机会

      本基金重点关注和选择具有成长性的股票,那些收益增长潜力尚未完全反映在目前股价上的股票构成了我们投资组合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市场机会的变化,捕捉套利性和特殊性机会,以降低基金的整体风险并提升基金的超额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为股票投资由于市场条件所限,不易实施预定投资策略时,使部分资产保值增值的防守性措施。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为:

      70%XMSCI中国A股指数+25%X新华雷曼中国国债指数+5%X同业存款利率。

      (三)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胡定超

      联系电话:021-6888 0980

      传    真: 021-6888 0981

      电子邮箱:hudingchao@ftsfund.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    真:010-68424181

      电子邮箱 : lifangfei@abchina.com

      (五)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询网址 :www.ft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 主要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基金净值表现

      1、截至到2006年12月31日,弹性市值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3、弹性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历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例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上述图表中数据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完整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原则上可能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60-95%,债券和现金类资产5-40%。在本基金成立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70%×MSCI中国A股指数+25%新华雷曼中国国债指数+5%×同业存款利率

      (三) 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基金成立至2006年12月31日未进行收益分配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简介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全资子公司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2005年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股东出资在现有股东之间进行了转让,转让后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51%,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49%,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2006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200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亿元增加至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该项增资扩股申请已于2006年11月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增资后双方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相关工商注册变更手续已于2007年1月初办理完毕并公告。

      (二)基金经理简介

      张晓东先生,1964年出生,美国多米尼克学院亚太政治及经济分析硕士和上海交通大学应用数学学士,十二年的投资经历。他曾就职位于美国旧金山的纽堡(Newport)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创立并管理纽堡大中华基金(股票),后担任香港阳光国际管理公司董事。张晓东先生在香港的中信资本资产管理部担任董事期间创立并管理中信资本大中华基金,该基金为中信集团在海外发行的第一只股票型对冲基金。2004年10月张晓东先生加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任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三) 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四)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本基金投资风格以选股为主,先选择价值低估或合理的个股,然后根据各行业的前景判断作适当调整,形成基金的行业配置。报告期内本基金大盘及中小盘的配置通常约为2比1,除建仓期外,一般维持了90%或以上的股票仓位。

      本基金成立于2006年6月14日,在报告期内,基金净值增长了50.08%,超出业绩比较基准11.44%;而在衡量风险的净值增长率标准差方面,本基金为1.13%,仅高出比较基准0.16%,这说明本基金在实现良好投资业绩的同时较好地控制了投资风险。

      股市制度创新、上市公司业绩良好、油价的下跌、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及内外企所得税预计的统一等因素是促使股市上升的内因,而市场资金的充裕为外因。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兼具成长性和价值性,在价值性投资方面尤其值得说明。在2006年三季度,宝钢不被市场同行看好,认为缺乏成长性。而本基金基于其股价仅为重置成本的60%,重仓购入宝钢;在预期股指期货推出使大盘蓝筹受重视及宝钢三季报业绩超预期的情况下,宝钢的股价上升幅度到年底超过140%,大大超出沪深300指数的57%。

      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经理的业绩考核要求在同业排名中居中上游,并连续每年保持,而不必名列前十名之列,因此本基金可以更加耐心地发掘和持有价值低估的股票,宝钢即为一例。

      (五)2007年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展望和我们的投资策略

      在2007年,我国经济预计将继续维持9-10%左右的增长幅度,这为股市投资的成长提供了良好基础。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的A股市场在股权分置逐步解决中呈现出波澜壮阔的价值重估历程,年末沪深两市合计市值达8万亿元人民币,一跃成为全球第一大新兴市场。

      股权分置的大体解决正使中国的股市发挥原先缺失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两项基本功能。在股权分置解决之前,大部分股票(国有股和法人股)不可流通,股价与公司价值联系较弱。目前股市已成为注重价值发现和实现的投资市场,已逐渐由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基金主导。境外投资者申购QFII额度进入A股市场的热情空前高涨,反映了A股市场由企业业绩基本面驱动方面的大幅改进。

      目前市场上有些行业和个股估值偏离基本面,管理层也有所担心,但资金面过剩的局面并未改变。2007年是股权分置基本解决后的第一年,我们预计在该年购并重组将是一个重要的投资主题。市场上公司因母公司资产注入、整体上市、股权激励或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举措将使看来估值合理或略微高估的公司,价值被低估。本基金将对发生此类情况的标的公司选择性地进行投资,耐心持有至其价值被市场认同,“以时间换空间”。

      股权分置的解决使市场上流通股不断增加(“小非”和“大非”的解禁),新股提速上市,红筹及H股回归及现有上市公司治理业绩的改善,大大扩充了本基金可投资的选择范围。本基金有信心在1400多只沪深两市的股票中选择50-60只股票,为投资者创造稳健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将持续较高仓位,通过仔细选股,力求胜出。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6月14日至2006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五、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20291号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基金”) 会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业绩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会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是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会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基金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汪     棣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陈     宇

      2007年3月21日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1、 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 2006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业绩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 2006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收益分配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 2006年度基金净值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第57号《关于同意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912,150,781.8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7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12,981,452.2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30,670.4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变动范围为:股票投资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良好品质并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辅助投资于资产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具有成长性和资产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的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6年6月14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6年12月31日。

      (b)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公开发行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ii) 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iii)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成交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估值。

      (iv)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v)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e)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本基金至今尚未发生主动投资权证的交易。

      (f)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g)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i)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j)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k)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分配四次,年度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收益的75%。如当年基金成立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4、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 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10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基金买卖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e)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5、交易保证金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交易保证金余额均为深圳结算保证金。

      

      6、应收利息

      

      7、应付佣金

      

      8、其他应付款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付款余额均为应付券商席位保证金。

      9、预提费用

      

      10、实收基金

      

      (a) 本基金自2006年5月10日至2006 年6月9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2,912,150,781.80元。根据《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830,670.48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算为830,670.48份基金份额,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b)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2006年6月14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6年7月13日止期间暂不向投资人开放基金交易。申购业务自2006年7月14日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及其他日常交易业务自2006年9月14日起开始办理。

      11、未实现利得

      

      12、股票差价收入

      

      13、权证差价收入

      

      14、其他收入

      

      

      (a)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15、其他费用

      

      16、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International, Inc.)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22,198,192.34元。

      (d)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3,699,698.73元。

      (e)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约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1,979,222.09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4,061,042.10元。

      (f) 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g)基金管理人及公司股东国海证券、坦伯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在基金报告期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8、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投资的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17、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收益分配事项如下: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 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明细

      

      (四)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累计买入价值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2、累计卖出价值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