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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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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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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3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年份:2006年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成长

      交易代码:519692(前端收费模式),519693(后端收费模式)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0月2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131,428,388.3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概况

      1、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属于成长型股票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经过严格的品质筛选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2、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通过优选成长性好、成长具有可持续性、成长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3、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75%×新华富时A600成长指数 + 2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以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追求超额收益,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和较高风险的品种。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陈超

      联系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电子信箱:xxpl@jysld.com, disclosure@jysld.com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电子信箱:lifangfei@a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渠道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jysld.com, www.bocomschroder.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

      

      2、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例图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10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06年 10月23日至2006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8) 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9)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百分之十;

      (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百分之十;

      (11)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5%。;

      (13)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则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3、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例图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10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06年 10月23日至2006年12月31日。2006年净值增长率按照基金成立后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收益分配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5]128号文批准,于2005年8月4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总部设于上海,注册资本为 2 亿元。

      截止到2006年12月底,公司已经发行并管理的的基金共有四只,均为开放式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其中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9月29日正式生效;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生效;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6月14日正式生效;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10月23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经理介绍

      周炜炜先生,基金经理,CFA,金融学硕士学位,4年基金从业经验。1998年加入德意志银行集团并任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2001年加入美国思腾思特管理咨询公司,任中国区副总裁,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和投资工作,历任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和基金经理。2005年8月至2006年4月担任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3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三)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本基金在10月完成募集后开始了正常的投资运作。虽然当时市场已经在1800点的位置,但通过对市场的估值、成长性和流动性的评估,我们判断市场会继续上涨,我们便采取了持续、相对快速建仓的策略。至2006年底,本基金基本完成了建仓任务。

      (五)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展望

      我们认为,市场经过06年的大幅上涨以后,价值回归的过程已经结束。展望07年,我们认为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和充裕的流动性将成为推动市场上涨的主要因素。我们对07年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持乐观的态度。首先,得益于良好的宏观面支持,一些周期性行业的业绩有可能反转,而原来具有持续增长能力的上市公司的内生性增长还将得以持续,使得07年上市公司整体的内生性业绩增长可能好于06年。其次,股权分置改革所带来的股权文化的深化会潜移默化的影响上市公司的管理取向,使得上市公司优质资产体外循环的现象得以改善,从而使上市公司的业绩释放动力超出大家预期。最后,得益于良好的市场氛围,07年会看到许多上市公司整体上市、资产注入等故事,从而使上市公司在内生性增长的基础上,更是增加了外生性增长的动力。对于07年股票市场的流动性,我们认为还会非常充裕,主要得益于较低的实际利率的持续、良好的企业盈利、难以缩小的外汇顺差、风险调整后收益相对低的实业、房产、债券等其它资产。

      在价值回归后,市场在07年必然会对成长进行追逐。我们认为成长主要来自于内生性持续增长、周期性反转增长和由于整体上市、资产重组所带来的外生性增长。对于内生性持续增长的投资,本基金坚持选择优质成长的公司。这些公司必须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长期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为股东创造经济利润(EVA)的能力。这些公司集中在自然资源垄断、品牌垄断、渠道垄断、技术垄断形成的高壁垒所带来的能持续创造经济利润(EVA)成长的优质上市公司。这些公司更多地出现在品牌消费品、银行、连锁零售、媒体、医药等行业或具有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的一些制造业公司。一旦高壁垒形成,这些公司的成长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会非常强,而且,这些高壁垒的公司往往可以通过对上下游的控制或协作,在不需要更多股东资本的基础上持续增长,从而更加容易形成规模。市场会倾向于给这些公司更高的估值。这些公司是我们长期买入并持有的对象,也是本基金投资的主要方向。我们也同时适当关注行业反转,使得经济利润(EVA)不断改善的公司,比如06年的水泥、电解铝、证券和工程机械行业,都给与投资者非常好的回报。我们在密切关注是否有其它行业反转的故事会在07年发生。

      四、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3日至2006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2007年3月27日

      五、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6年10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业绩表、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审)(07)第20276号)。

      六、财务会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表格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资产负债表

      

      (二)经营业绩表

      

      (三)基金收益分配表

      

      (四)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6年10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4)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a)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6年11月13日起,基金新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锁定期内的估值方法为: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b)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的净价估值。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c)权证投资

      从买入成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d)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e)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a)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b)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附注3(5)(c)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c)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相应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6)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7)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8)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其中包括红利再投资)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9)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0)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最多十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基金已实现收益的10%;如当年基金成立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3、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4、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与性质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23,532,344.68元。

      (3)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3,922,057.47元。

      (4)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449,143,986.33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3,082,741.06元。

      (5)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6)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会计期间运用固有资金25,000,000.00元经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购入本基金21,827,468.79份基金份额,认购费为1,000.00元,符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总份额的0.27%。上述份额自购入后未发生过赎回。

      5、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2)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投资的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交银成长基金资产净值10,823,430,943.07元,单位基金净值为1.3311元,累计单位基金净值为1.3311元。其资产组合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ysld.com或 www.bocomschroder.com)的年度报告全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注:整个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为 8,234,620,938.53元,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为839,291,786.78 元。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其他资产项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