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稳健
交易代码:519690(前端收费模式),519691(后端收费模式)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6月1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721,317,657.8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概况
1、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坚持并不断深化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与管理能力,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自上而下灵活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分散风险,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2、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是:把握宏观经济和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根据经济周期理论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例,自上而下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分散风险。本基金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对宏观经济的经济周期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3、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65%×MSCI中国A股指数+35%×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
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中的中等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处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间。本基金力争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长。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陈超
联系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电子信箱:xxpl@jysld.com, disclosure@jysld.com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003, 67595104
传真:010-66275865, 66275853
电子信箱: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渠道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jysld.com, www.bocomschroder.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净值表现
1、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2、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例图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6月14日,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06年 6月14日至2006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 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7)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5%。;
(9)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0)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10%;
(11)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3) 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4)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5)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则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 — (6)、(12)和(14)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基金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约定。
3、本基金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6月14日,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06年 6月14日至2006年12月31日。2006年净值增长率按照基金成立后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收益分配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情况如下: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5]128号文批准,于2005年8月4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总部设于上海,注册资本为 2 亿元。
截止到2006年12月底,公司已经发行并管理的的基金共有四只,均为开放式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其中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9月29日正式生效;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生效;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6月14日正式生效;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10月23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经理介绍
李旭利先生,基金经理,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9年基金从业经验。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研究员、交易员、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其中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担任基金天元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担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及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监。2006年6月14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于晖先生,基金经理助理,金融学硕士,工学学士,工程师,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组合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曾获2004年度“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汽车行业全国第一名。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研究员。
李立先生,基金经理助理,经济学硕士,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高级经理,200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研究员。
(三)基金运作合规性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本基金在2006年中期成立后,基于对中国低利率环境下上市公司利润高速增长的基本判断,认为现阶段不是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的时间,决定将绝大部分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在行业选择上,我们认为本币升值的大环境下,非贸易部门将明显比贸易部门有更好的投资机会。由于居民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我们认为消费品、商业和服务业具有更长期的增长潜力。在与投资相关联的产业中也可以找到投资的对象,但由于其增长的不确定性和不持续性,我们对这些行业估值的要求更为严格。基于合理的资产配置,基金业绩在2006年超越了业绩比较基准。
(五)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展望
对于2007年的市场,我们看法相对比较中性偏乐观。一是由于经过2006年的大幅上涨后,市场的估值水平处于勉强可以接受的水平,但要找到低估的品种已经越发困难。二是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利润增长仍然很强劲,但这种成长已经比较多地体现在股票价格之中,需要时间来消化。持有人应该对基金投资的收益有一个理性的预期,而不要将2006年的基金投资收益看作是正常的,这种高收益没有持续的可能性。虽然从更长时间来看,投资于中国股票市场仍然可以获得比较好的收益,但短期内的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在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之下,在低利率与宽松货币环境下,资产泡沫的发生难以避免,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资产泡沫化的过程让财富增值,但对其中的风险应该有所认识。如果什么时间中国利率出现明显的回升,我们可能会将部分资产逐步转到固定收益投资上来,以便为持有人获取一个相对稳定的收益。
在中国大量国有资产准备通过股票市场证券化的过程中,重组的机会会比较多,很多重组也确实可以给股东增加价值。在这种风潮下,股票市场的投机气氛开始变得浓厚,心态也更为浮躁。但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种重组本身并不能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与竞争能力,不能优化行业的竞争格局,更多只是简单相加的游戏,投资人不能将多个小舢板放在一起就认为是个航母了。这种在不确定性下猜测重组的投资方法本身却意味着更高的风险。我们更倾向于通过对企业的内生成长的发掘与追求来为持有人增加价值,这种寻找经典成长的投资方法更具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更能体现基金管理人的专业价值。处于中国高速增长的经济环境下,我们可以找到持续增长的企业来做投资,虽然现在比一两年前更难找了,但这种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我们保持乐观的基础。
四、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稳健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银稳健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交银稳健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交银稳健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6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业绩表、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审)(07)第20275号)。
六、财务会计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表格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资产负债表
(二)经营业绩表
(三)基金收益分配表
(四)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6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4)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a)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b)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未上市流通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按成本估值。
(c)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买入成交确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d)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e)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a)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b)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附注3(5)(c)中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基金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支付的款项时,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并将收到的本金部分冲减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c)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相应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6)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内含票面利率和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7)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8)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其中包括红利再投资)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9)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0)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最多十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如当年基金成立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3、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4、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与性质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60,647,377.56元。
(3)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10,107,896.21元。
(4)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709,807,855.73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2,786,447.25元。
(5)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会计期间运用固有资金35,000,000.00元经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购入本基金35,017,900.00份基金份额,认购费为1,000.00元,符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总份额的0.61%。上述份额自购入后未发生过赎回。
(6)本基金在本会计年度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5、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2) 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投资的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3)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持有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机”)停市股票2,329,681股,按2006年12月19日收盘价每股27.10元计算,估值为63,134,355.10元。东方电机因将有重大信息披露于2006年12月20日起连续停牌。东方电机在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购买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获得东方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07年2月5日复牌,复牌后首日上市开盘价为29.81元。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交银稳健基金资产净值8,694,688,444.93元,单位基金净值为1.5197元,累计单位基金净值为1.5697元。其资产组合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ysld.com或 www.bocomschroder.com)的年度报告全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注:整个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为7,919,778,136.07元,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为500,492,983.30 元。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其他资产项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