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 :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盛精选
基金代码 :2570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年12月2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 :94,773,709.43份
(二)基金投资概况
(三)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古韵
联系电话:021-50478080
传真:021-50478920
网址:http://www.gtja-allianz.com
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郑鹏
联系电话:010-85238418
传真:010-85238680
电子邮箱:zhjjtgb@hxb.com.cn
(五)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询网址:www.gtja-allianz.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变动的比较
(三)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注:德盛精选业绩基准= (天相小盘x60%+天相中盘x40%)x60%+上证国债指数x40%
(四)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比较
*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五)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基金管理人简介: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公司目前管理着五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基金经理简介:李洪波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员、投资经理,华夏证券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大通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2004年10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投资组合管理工作。2005年12月起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二)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1、报告期内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6年是中国证券市场上非常特殊的一年,这一年里在上市公司股改这一制度性变革和整体宏观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的推动下,股票市场走出了单边上扬的行情。
本基金紧紧抓住股改这一投资的主题,在未股改的股票中大力布局,获取了良好的收益。尤其是部分股改后大幅度上涨的重仓股给基金带来了良好的收益。但是,下半年的大盘股行情本基金未能抓住,使得基金业绩下半年大幅度落后于市场,给本人上了一堂生动的基金投资课。
2、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的简要展望
展望2007,本基金对中国的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依然满怀信心。宏观经济在消费及出口的带动下将继续保持高速的增长,上市公司的业绩在良好的经济形势下及管理层激励等制度变革下将保持20%以上的增长。而全流通背景下的资产注入和公司重组更是为公司的业绩增长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外生动力。尽管06年股票市场较大幅度的上扬给市场带来了估值压力,但是公司的业绩增长仍将推动股价的上扬。
(四)基金内部监察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本着一切合法合规运作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及员工的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具体来说,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本年度,基金行业继续在规范中蓬勃发展。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公布和实施,监管机构对基金行业的管理也更加细化和深化,不断成熟和规范。公司对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十分重视,为此,公司密切关注监管部门所颁布的各项最新的法律法规,紧跟监管机构的步伐,组织相应部门学习并贯彻落实相应法规。除及时对新进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外,还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时安排了相关法律培训,使员工加深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的理解,力求加强员工的合规意识。
(2)本年度,结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通过对《公司章程》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结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进一步修订了投资管理流程,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开始对有关投资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3)通过各部门的定期自查、监察部门的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公司业务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基金投资、运作、销售以及信息披露等领域,实现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4)建立与托管行相关监督部门的日常联系。监察部门分别与托管银行的基金日常监督部门建立联系,确定了日常监督的工作方式、业务合作等,并加强日常监督方面的沟通与联系。
基金管理人将继续致力于维护一个有效率、效果的内部控制体系,以风险防范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的开支等方面,严格遵守了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依法对基金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及经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许卓炎对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KPMG-B(2007)AR No.0234:)。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2006年 2005年
银行存款 20(b)(v) 18,449,195.39 578,582,906.30
清算备付金 5 0,728.65 -
交易保证金 5 2,250,000.00 250,000.00
应收利息 6 4,724.41 57,587.37
应收申购款 775,789.50 -
股票投资市值 7 147,384,668.09 6,159,620.00
其中:股票投资成本 7 106,716,292.64 6,156,161.63
债券投资市值 7 - 1,365,257.40
其中:债券投资成本 7 - 1,363,840.82
权证投资市值 - -
其中:权证投资成本 - -
资产总计 169,245,106.04 586,415,371.07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2,623,356.21 7,464,496.43
应付赎回款 894,008.10 -
应付赎回费 3,219.7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b)(i) 207,937.97 71,338.33
应付托管费 20(b)(i) 34,656.34 11,889.72
应付佣金 8 185,584.86 4,831.42
其他应付款 9 253,069.08 250,000.00
预提费用 10 100,000.00 -
负债合计 4,301,832.26 7,802,555.90
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续)
2006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06年 2005年
持有人权益
实收基金 11 94,773,709.43 578,627,467.58
未实现利得/(损失) 12 15,885,442.23 4,874.95
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54,284,122.12 (19,527.36)
持有人权益合计
(2006年末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人民币1.740元)
(2005年末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人民币1.000元) 164,943,273.78 578,612,815.17
负债及持有人权益总计 169,245,106.04 586,415,371.07
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业绩及收益分配表
2005年1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06年 2005年
收入
股票差价收入 13 149,158,775.05 -
债券差价收入 14 1,350,935.85 -
权证差价收入 15 754,265.47 -
债券利息收入 199,231.86 52.02
存款利息收入 706,815.70 63,648.67
股利收入 2,287,946.21 -
其他收入 16 1,502,185.52 -
收入合计 155,960,155.66 63,700.69
费用
基金管理人报酬 20(b)(iii) (5,075,313.85) (71,338.33)
基金托管费 20(b)(iv) (845,885.68) (11,889.72)
其他费用 17 (266,370.80) -
其中:信息披露费 (150,000.00) -
审计费用 (100,000.00) -
费用合计 (6,187,570.33) (83,228.05)
基金净收益/(损失) 149,772,585.33 (19,527.36)
加:未实现估值增值变动数 12 40,663,500.50 4,874.95
基金经营业绩 190,436,085.83 (14,652.41)
期初基金未分配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9,527.36) -
本期基金净收益/(损失) 149,772,585.33 (19,527.36)
本期申购基金份额的损益平准金 61,704,785.28 -
本期赎回基金份额的损益平准金 (102,647,680.58) -
可供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08,810,162.67 (19,527.36)
减:本期已分配基金净收益 18 (54,526,040.55) -
期末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54,284,122.12 (19,527.36)
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5年1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06年 2005年
期初基金净值 578,612,815.17 578,627,467.58
本期经营活动
基金净收益/(损失) 149,772,585.33 (19,527.36)
未实现估值增值变动数 12 40,663,500.50 4,874.95
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90,436,085.83 (14,652.4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基金申购款 648,656,503.96 -
其中:分红再投资 18 32,147,817.35 -
基金赎回款 (1,198,236,090.63) -
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549,579,586.67 -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8 (54,526,040.55) -
期末基金净值 164,943,273.78 578,612,815.17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组成部分。
(二)基金会计报表附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基金简介
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5]188号文)和《关于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05]295号文)批准,于2005年12月28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578,627,467.5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募集,募集资金总额582,051,897.00元,手续费3,536,168.48元,利息转份额111,739.06元,募集规模为578,627,467.58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最近公布的《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所编制。这些会计政策必须符合有关法规和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的要求。因此,这些财务报表的表述及价值确定基础可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公认的会计准则及惯例的要求,同时这些财务报表也可能不适用于法定报告要求之外的其他用途。
3 主要会计政策
(a) 会计年度
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5年1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
(b)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c) 记账基础和计量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及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量。
(d)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股票包括上市交易股票和未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在股改方案实施后股票复牌当日,作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e)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债券按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报价、收益率曲线、成本价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未上市证券按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综合考虑成本价、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f) 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公允价估值。
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g) 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本基金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费用,采用直线法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
(h) 收入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i) 基金管理人报酬
根据《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j) 基金托管费
根据《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k)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l) 实收基金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m) 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
(n)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o) 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1次,最多为6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可分配收益的5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4 主要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
(c) 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d)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利、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算个人所得税。
(e) 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A股、B股股权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照0.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f)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g)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5 清算备付金和交易保证金
2006年 2005年
清算备付金(附注20(b)(v))
上海证券交易所最低备付金 380,728.65 -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低备付金 -
合计 380,728.65 -
交易保证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保证金 250,000.00 250,000.00
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保证金 - -
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保证金 2,000,000.00 -
合计 2,250,000.00 250,000.00
6 应收利息
2006年 2005年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3,653.11 47,736.41
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 171.30 -
应收权证保证金利息 900.00 -
应收债券利息 - 9,850.96
合计 4,724.41 57,587.37
7 投资估值增值
2006年 2005年
股票 40,668,375.45 3,458.37
债券 - 1,416.58
权证 - -
合计 40,668,375.45 4,874.95
8 应付佣金
2006年 2005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490.12 522.67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729.36 4,308.75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2,365.38 -
合计 185,584.86 4,831.42
9 其他应付款
2006年 2005年
席位保证金 250,000.00 250,000.00
债券利息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
后端申购费及补差费 3,069.08 -
合计 253,069.08 250,000.00
10 预提费用
2006年 2005年
信息披露费 - -
审计费用 100,000.00 -
合计 100,000.00 -
11 实收基金
2006年 2005年
基金份额数 基金份额数
期初数 578,627,467.58 -
本期认购基金净值 - 578,627,467.58
本期因申购的增加数 489,230,593.84 -
其中:红利再投资 27,545,445.21 -
本期因赎回的减少数 (973,084,351.99) -
期末数 94,773,709.43 578,627,467.58
12 未实现利得
2006年 2005年
期初数 4,874.95 -
未实现估值增值变动数 40,663,500.50 4,874.95
其中: 股票未实现估值增值变动数 40,664,917.08 3,458.37
债券未实现估值增值变动数 (1,416.58) 1,416.58
权证未实现估值增值变动数 - -
本期申购基金份额的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97,721,124.84 -
本期赎回基金份额的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122,504,058.06) -
期末数 15,885,442.23 4,874.95
13 股票差价收入
2006年 2005年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325,550,541.82 -
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175,276,140.71) -
应付佣金总额 (1,115,626.06) -
股票差价收入 149,158,775.05 -
14 债券差价收入
2006年 2005年
卖出债券结算金额 129,177,663.41 -
卖出债券成本 (127,347,616.76) -
应收利息总额 (479,110.80) -
债券差价收入 1,350,935.85 -
15 权证差价收入
2006年 2005年
获配权证差价收入 754,265.47 -
16 其他收入
2006年 2005年
赎回费收入(a) 1,483,171.90 -
转换费收入(b) 14,502.16 -
新股及配股手续费返还 991.68 -
其他 3,519.78 -
合计 1,502,185.52 -
(a) 本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b) 本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17 其他费用
2006年 2005年
交易费用 1,220.80 -
信息披露费 150,000.00 -
审计费用 100,000.00 -
其他 15,150.00 -
合计 266,370.80 -
18 收益分配
现金 再投资 发放红利
登记日 分红率 形式发放 形式发放 合计
每10 份基金
2006年度 2006年3月1日 份额0.2元 5,939,949.97 5,946,718.32 11,886,668.29
每10 份基金
2006年4月6日 份额0.2元 2,110,958.24 2,171,416.73 4,282,374.97
每10 份基金
2006年4月24日 份额0.8元 5,711,690.89 6,468,772.81 12,180,463.70
每10 份基金
2006年5月23日 份额1.5元 8,615,624.10 17,560,909.49 26,176,533.59
22,378,223.20 32,147,817.35 54,526,040.55
19 现金对价冲减股票投资成本的累计影响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已冲减股票投资成本,2005年1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内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66,599.28元。
20 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交易
(a)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关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联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b) 关联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i) 于年末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列示如下:
2006年 2005年
应付管理人报酬 - 国联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7,937.97 71,338.33
应付托管费 – 华夏银行 34,656.34 11,889.72
应付佣金 – 国泰君安 34,490.12 522.67
(ii)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及交易佣金—国泰君安
回购成交量 买卖股票成交量 买卖债券成交量 买卖权证成交量 佣金
占本期
成交量占本期成交 成交量 占本期成交 成交量占本期成交 成交量占本期成交 佣金 佣金总量
人民币元 量的比例 人民币元 量的比例 人民币元 量的比例 人民币元 量的比例
2006年 - - 914,820,572.67 35.66% 77,593,816.50 63.08% - - 750,148.87 36.09%
2005年 - - 637,416.00 10.37% 1.373.571.10 100.00% - - 522.67 10.82%
上述佣金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股票交易佣金计提标准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清算库中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按股票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收取)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按股票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收取)
上述佣金比率均在合理商业条款范围内收取,并符合行业标准。
根据《证券研究服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营业部的证券交易专用席位进行股票和债券交易的同时,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证券研究综合服务。
(iii)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2006年度累计计提基金管理费人民币5,075,313.85元(2005年:人民币71,338.33元)。
(iv)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2006年度累计计提基金托管费人民币845,885.68元(2005年:人民币11,889.72元)。
(v) 银行存款余额及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8,449,195.39元(2005年:人民币578,582,906.30元)。
2006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656,197.70元(2005年:人民币63,648.67元)。
本基金通过“华夏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转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于2006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380,728.65元,计入“清算备付金”科目(2005年:人民币0元)。
(vi)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会计期间没有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业务。
(vii)关联方申购赎回本基金的情况
本会计期间未发生关联方申购和赎回本基金。
21 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a) 股权分置改革停牌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此等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程序后或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方案沟通协商阶段停牌:
方案实施阶段停牌:
(b) 回购质押债券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债券正回购交易余额为人民币0元。
2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月31日宣告2007年度第1次分红,向截至2007年1月31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0.40元。
本基金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不再执行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现行会计准则”)。本基金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会对按现行会计准则确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并因此可能对本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持有的股票S*ST屯河由于在报告期末处于股改停牌期,且由于基金赎回原因,使其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在报告期末被动超过10%。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