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由于审计人员疏忽,财务报表附注中部分文字说明有误。
在审计报告第三大项“主要税项”第2项“所得税”中,关于子公司所得税情况中描述:“b.韩城中鲁果汁有限公司执行15%所得税率,该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年所得税按7.5%计提。”现修改为 “b.韩城中鲁果汁有限公司系设立于西部地区的中外合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已到期,本年执行15%所得税税率。”
同样原因,年度报告第八项“董事会报告”中的第(三)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其第4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的风险及应对风险的对策和措施”中“政策变化风险”中描述:“韩城中鲁果汁有限公司执行7.5%所得税率”修改为“韩城中鲁果汁有限公司执行15%所得税率”。年度报告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变更。
公司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7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出现笔误,现就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作如下修改:
公告第五项: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描述:“董事会同意公司为7家控股子公司在2006年度提供总额不超过6.9亿元的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 ,现修改为“董事会同意公司为7家控股子公司在2007年度提供总额不超过6.9亿元的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
公告第六项: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中描述:“董事会同意公司2006年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量为11.95亿元”,现修改为“董事会同意公司2007年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量为11.95亿元”。
特此公告,并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