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上汽荣威、南汽名爵自主品牌轿车相继推向市场,又引爆了一场关于知识产权的争论。南汽集团宣称上汽集团仅与原MG罗孚签订了“转让协议”,而非拥有原罗孚部分知识产权,实际的收购方(即南汽集团)才拥有真正的“许可权”。对应南汽集团的高调,上汽集团显得相对低调,仅表示:上汽集团只想做好自己的自主品牌轿车,至于谁真正拥有知识产权,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
曾经参与上汽集团收购罗孚资产的相关方亦表示:从法律意义上讲,上汽集团才是部分罗孚知识产权的正主。
上汽荣威、南汽名爵本是同根生,其知识产权均源于原MG罗孚75车型。正因为这样,关于上汽集团和南汽集团的知识产权过节从未停止过。此次,由于南汽名爵的亮相,南汽集团开始了一连串的宣传攻势,因而知识产权纠纷首次被南汽集团端出台面。
日前,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南汽集团相关高层表示:2004年下半年,在调查原MG罗孚法律文档时,发现上汽集团与原MG罗孚签订的“转让协议。”其称,2004年下半年上汽集团与原MG罗孚签订的“转让协议”中,绝大多数为许可条件,而收购方即南汽集团才是真正的“许可主体”。但南汽集团不愿过多谈论此事,南汽名爵总指挥张欣向上海证券报一语双关地表示:南汽名爵与上汽荣威的一个差异在于,南汽名爵才是原汁原味的英国血统。
日前,记者采访上汽集团相关人士,其表示:不愿对这一知识产权案多做评论;从法律上看,谁是正主已经很清楚。上汽集团只想埋头做好自主品牌。其同时表示:南汽集团也不容易,希望他们确实能做好自主品牌。
但由于2004年上汽集团收购原MG罗孚知识产权时,曾聘请多家中介机构,因而记者仍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真相。该知情人士否定了南汽集团的说法,称:上汽集团才是原MG罗孚部分知识产权的正主。
“原MG罗孚破产前,即2004年,上汽集团与MG罗孚签订了技术转让协议。”该人士表示,“但这一技术转让协议,与南汽集团所说的概念完全不同。”
美亚国际执行副总裁费旭尔(Bill Fisher)在接受上海证券报专访时表示:按照国际惯例,企业破产前与他方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在企业破产后仍受到法律保障。因此费旭尔建议海外经销商在做南汽名爵代理时,要充分认识到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纠纷。费旭尔曾任职于梦幻汽车公司,近年来一直专注于为中国轿车出口至美国牵线。
揭秘上汽收购罗孚产权协议
□本报记者 吴琼
在这场遮遮掩掩的知识产权纠纷中,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上汽收购原MG罗孚知识产权的相关协议成为关键。
上海证券报独家获得上汽集团收购原MG罗孚知识产权的部分协议内容:上汽以约6700万英镑获得原MG罗孚25、75两个车型、全系列发动机(从1.1升至2.5升、4缸及6缸柴油发动机)的知识产权。此外,鉴于担心原MG罗孚破产,在谙知国外收购法律的中介机构辅佐下,上汽集团附加了一些保障条款。
其一,上汽获得生产权。该协议规定,一旦上汽集团与原MG罗孚的合资不成功,MG罗孚有权买回去,但上汽集团拥有不可撤销的、可分许可的、3个国家(地区)的生产权。假如MG罗孚破产,破产60天内,接收MG罗孚方可购买上汽集团购得的知识产权,但上汽集团仍享有生产权。
其二,上汽成为技术拥有者,以后MG罗孚要生产,也需要得到上汽集团的许可。如果MG罗孚破产,上汽集团可以中止其生产权。
美亚国际执行副总裁费旭尔(Bill Fisher)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按照国际惯例,企业破产前与他方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在企业破产后仍受到法律保障。费旭尔曾任职于梦幻汽车公司,近年来一直专注于为中国轿车出口至美国牵线。
此外,记者独家据悉,南汽集团成功竞得破产后MG罗孚的资产后,并未在60天内向上汽集团递交购买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其间还有一段小插曲。南汽集团一度认为上汽集团低价购得相关知识产权,且将影响南汽集团自主品牌运作,因而派人调查此事。事后,南汽集团发现上汽集团的行为完全合法,因而调查一事并未向外扩散。
“照上汽集团与原MG罗孚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上汽集团才是MG罗孚25、75两个车型、全系列发动机知识产权的实际拥有者。”知情人士表示,“任何他方要借用这一技术生产,均须获得上汽集团的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