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盐和松节油出口退税取消
2007年03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何鹏
当再度调整有关商品出口退税率的消息在市场广泛流传的时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昨日公布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联合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取消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
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共有五种,分别是脂松节油、木松节油和硫酸盐松节油;粗制二聚戊烯;亚硫酸盐松节油等(包括其他粗制对异丙基苯甲烷及其他萜烯油);铬的硫酸盐;重铬酸纳;其他铬酸盐及重铬酸盐,过铬酸盐。
记者在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检索到,2005年,脂松节油、木松节油和硫酸盐松节油的出口退税率是13;重铬酸纳的退税率是5%,其他铬酸盐及重铬酸盐、过铬酸盐的推说率也是5%。对照去年九月份五部委联合调整的出口退税产品目录,本次通知范围内的五种产品都没有涉及。
国泰君安一位化工行业分析师对记者表示,化工行业产品种类非常繁多,此次调整的五种产品只属于小类别,对宏观经济和整个行业不会产生较大波动,只对个别厂家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