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石油和天然气的剩余经济可采储量情况堪忧,其数据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记者昨天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石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20.43亿吨,天然气剩余经济可采储量24490亿立方米。以2006年我国消费水平计算,石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可供使用6.38年,世界平均水平为40年;天然气可使用44.04年,世界平均水平为70年。
以上数字是国土资源部进行了初步统计后得出的。统计的对象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有限公司和地方油气公司所属油气田。
统计表明,2006年,我国石油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1.72亿吨,天然气2935.71亿立方米。
剩余经济可采储量是指一国或一公司探明的已开发石油经济可采储量与扣除累计产量后的差值,反映出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国家或公司未来可能得到的实际经济利益。因此,剩余经济可采储量增减高度依赖与国际市场上的资源价格。一旦油价下跌,开发这些储量将无利可图。
有六大盆地石油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大于1000万吨,分别是:渤海湾盆地、松辽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渤海海域盆地;全国天然气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大于100亿立方米的盆地有3个,分别是四川盆地、塔里木盆地、鄂尔多斯盆地。
统计结果还表明,2006年,全国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9.49亿吨,同比下降1.6%;全国天然气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5815.9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6.2%。
对三大石油公司而言,新增探明地质储量下降使国际油价下跌的风险更加突出。
统计结果显示,全年全国新增石油探明技术可采储量1.95亿吨,同比增长10.8%。
以上数字意味着我国公司的开发能力有所提高。但是国土资源部没有公布天然气的新增技术可采储量。
国土资源部人士介绍说,反映石油资源最重要的指标有两个:储量替代率、储采比。储量替代率是反映储量接替能力的指标,表明储量增加与储量消耗之间的比例关系。2006年我国储量替代率大于1,说明我国新增的石油储量可以弥补储量的消耗。
储采比反映了目前国内剩余石油资源在当前生产能力下可供开采时间的长短。2006年石油储采比为11,储采比较此前的14-15有所下降。国土资源部认为,我国石油资源需要加强勘查工作,提高资源保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