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4主要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零元,余额零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为零元。
7.4.5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关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浙天会审[2007]第507号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东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 曙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卫民
报告日期:2007年3月29日
股东权益调节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董事长:沈志云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9日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90版)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与非流通股股东、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情况,公司承诺力争在2006年上半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目前,公司已经履行该承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于2006年6月9日经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股票G四创已于2006年6月21日复牌。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曼青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新先生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曼青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新先生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曼青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新先生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审 阅 报 告
天健华证中洲审(2007)阅字第040001号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四创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此外,我们提醒差异调节表的使用者关注,如后附差异调节表中重要提示所述: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勇军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章松
2007年3月29日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并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导致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负责人:吴曼青 财务负责人:王云 会计主管:杨四新
董事长 吴曼青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