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报告期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成长
交易代码:000001(前端收费模式);000002(后端收费模式)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1年12月1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20,866,252.7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产品说明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属成长型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长期资本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追求成长性”和“研究创造价值”。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高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有关情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CHINA ASSET MANAGEMENT CO.,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弘弢
联系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ChinaAMC.com
电子邮箱:chinaamc@ChinaAMC.com
(四)基金托管人有关情况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传真:(010)66275853
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ccb.com
电子邮箱: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事宜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网址:www.ChinaAMC.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重要提示: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二)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2001年12月18日至2006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1年12月18日生效, 2002年1月30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无业绩比较基准。
3、过往三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的柱形图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过往三年每年净值增长率的柱形图
注:本基金无业绩比较基准。
4、过往三年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情况
单位:元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3800万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06年12月,公司管理资产规模792亿元人民币,管理着基金兴华、基金兴和、基金兴科、基金兴安4只封闭式基金,华夏成长、华夏债券、华夏回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大盘精选、50ETF、华夏红利、中小板ETF、华夏稳增、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11只开放式基金,以及亚洲债券基金二期中国子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是国内管理基金数目最多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管理资产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2、基金经理简介
巩怀志先生,清华大学MBA。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社保股票组合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10月起任职)。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和投资策略
1、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75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8.05%,同期上证综指上涨130.43%,深圳成指上涨132.12%。
2、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始于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和股权激励逐步促使流通股东、上市公司管理层和原非流通股东三方利益趋于一致,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推动下,伴随着人民币持续升值和税制改革的预期,A股市场在2006年终于走出了一轮波澜壮阔的大牛市行情。全年市场走势可分为三个阶段:1~5月的股改价值回归阶段、6~8月的振荡整理阶段、9~12月的蓝筹大幅上攻阶段。
从全年行业表现来看,典型受益于消费升级的食品饮料、金融保险行业涨幅超过200%,受益于需求快速增加的房地产及受益于国际大宗商品牛市的有色金属等行业涨幅超过了150%;而稳定型的公用事业行业及过往估值水平较高、业绩增速较慢的电子类等行业涨幅在50%以下。市场充分体现了高增长高估值的牛市特征。
2006年投资者围绕股改、消费升级、人民币升值等主题对各个行业和板块进行了深入挖掘。在牛市氛围下投资者对于成长性股票的追捧非常明显地体现在了股票市场的走势当中,与此同时,增长较为缓慢的稳定型行业和公司表现远远落后于市场。
基于2005年报中“A股市场正处于中长期上升阶段的初期”的市场判断,华夏成长基金在2006年度保持了高股票仓位运作。除第3季度初小幅降低了股票仓位以外,其它3个季度均保持了接近80%的上限股票仓位。
本基金基于“估值合理、有效增长”的投资理念全年保持了食品和商业的重点配置,并成功地把握了2季度新能源和军工板块的阶段性投资机会,及4季度钢铁行业的周期性复苏投资机会,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果。操作中不够理想的是在年初交通运输、电力等行业配置较高,特别是3季度对银行、地产等大盘股票没有及时充分地增加足够的投资比例,较大程度地影响了组合的投资收益。
3、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展望2007年,我们认为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基于多年的收入增加和财富累积,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中间大、两头小的人口结构,以及新的婚育高峰到来等众多有利因素使得中国真正的消费繁荣值得期待;偏低的实际利率、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以及“十一五”规划的中央项目将支持固定资产投资继续较快增长;进口替代和加工贸易形成的顺差刚性以及出口结构升级将使得外贸顺差继续扩大。综合以上因素,2007年GDP增速有望再次超出市场预期。
对于股票市场运行趋势,我们认为经过2006年的大幅上升,市场静态市盈率已处于较高水平,大幅波动不可避免,但基于经济的强劲增长和上市公司业绩快速上升的良好预期,A股市场仍然处于中国崛起所带来的重大投资机遇的黄金时期。“人口红利”,生产率提高和资本累积效应将促使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币汇率升值、股权激励、资产注入、税制改革、奥运经济、优质资产回归将成为A股市场长期牛市的直接驱动力量。国内资本逐步觉醒,国际市场对中国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做多中国”的力量将愈发强大。同时,由于短期上涨迅猛,指数本身在长期的上升趋势中必将伴随着大幅波动,我们需要更加理性地面对市场的投资风险与收益。
在长期向好,短期振幅加大的市场趋势下,合理的仓位控制、较好的行业配置、市场变革机会的把握以及个股机会的重点挖掘将成为获取回报的关键。2007年股票市场的主要风险因素可能来源于全球经济形势预期、政府调控带来较大影响、股票供给过快等,这些仍需密切跟踪。
2007年我们将继续坚守价值投资理念,采取较为灵活的仓位策略,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投资组合构建方法,继续加强对投资组合风险暴露的管理,重点投资于盈利模式清晰稳定、业绩增长快速的成长性公司,争取获得稳健回报。
具体而言,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三类成长企业的投资机会:(1)经典的成长,如商业、食品、银行、保险等行业中的具备优秀管理能力的公司;(2) 周期性成长,如证券、汽车、机械、钢铁、水泥等行业中的龙头公司;(3)并购型成长:如央企整体上市、资产注入,企业在产业链中进行横、纵向整合带来的投资机遇。
此外,我们将重点关注人民币升值、奥运经济、税制改革、股指期货、3G及股权激励等主题性投资机会,如受益于人民币升值的金融、地产和受益于奥运经济的酒店旅游、传媒等等。
华夏成长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四)为投资人提供的服务
1、向投资者发放普及性基金知识宣传材料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专业人员撰写并印制了介绍基金理财知识的宣传资料,并通过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发放。为了方便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专门设立知识课堂,供投资者浏览阅读有关普及基金知识的电子文档。另外,为了保证宣传活动的覆盖面,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在为投资者邮寄基金账户对账单的同时寄送“客户服务问答”等资料,总结常见的问题,向投资者介绍基金投资业务规则等基本知识。
2、开展“理财365活动”,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普及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理财365活动”,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共组织报告会221场,活动期间向投资者讲解正确的基金投资理念和基本的基金理财知识,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帮助投资者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此外,本基金管理人还于每月开展网络嘉宾聊天活动,由基金经理在网上与投资者直接沟通、宣传成熟的基金投资理念等。
3、公开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电视台专访、全国30余家重点平面媒体宣传、在各门户网站刊登宣传文章等形式,在行业内较早的对投资者进行了风险提示,并在本基金管理人各直销网点专门设置了风险提示公告。
通过上述宣传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加强了对投资者的教育,普及了基金知识,对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成长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成长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夏成长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发现少数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由华夏成长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07)第PB0015号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成长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经营业绩表和基金净值变动表、基金收益分配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华夏成长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夏成长基金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基金净值变动和收益分配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7年3月21日 景宜青 罗雪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度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度基金净值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表附注
(除特别标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主要会计政策
会计准则及制度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适用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会计政策编制。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权证投资和债券投资按附注所述估值原则计价外,其他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1)上市交易的股票、权证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股票、权证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的属于配股、增发的股票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未上市的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其成本价计算;2006年11月13日之前由非公开发行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2006年11月13日起由非公开发行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成本,按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成本,按两者差价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的摊销金额与初始成本之和估值。
(3)未上市权证采用公允价值估值;已上市权证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该权证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4)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增值额为零;
(5)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6)可分离债中签所获得的债券和权证,在所配权证到账日前,债券按成本估值,权证不予估值;权证到账后至债券与权证上市前,债券和权证以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外部独立估值结果进行估值;债券和权证上市后,债券按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券相同的估值方法估值,权证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该权证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7)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原则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8)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9)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本会计报表附注权证投资中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买入银行间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日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成本。
卖出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应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权证投资
被动持有权证
股权分置改革被动持有的获赠权证(不包括配股权证)于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
主动投资权证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
现金对价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冲减该股票投资成本。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或赎回申请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对该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基金收益分配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如当年基金成立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基金分配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2、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3、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原股东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2006年度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证券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 当年天数。
本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情况如下:
本年累计数
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2,504,934.43
本年计提数 31,181,428.56
本年支付数 (30,822,706.78)
年末余额 2,863,656.21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期间本基金需要支付的基金管理费为34,133,945.85元。
(4)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本年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报酬情况如下:
本年累计数
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417,489.07
本年计提数 5,196,904.71
本年支付数 (5,137,117.77)
年末余额 477,276.01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期间本基金需要支付的托管费为5,688,990.93元。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并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71,072,582.10元(2005年12月31日:9,234,551.12元)。本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405,675.32元(2005年度:897,633.32元)。
(6)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如下:
(7)本基金关联方及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控制机构在本年末及2005年末未持有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年度及2005年度未持有基金份额。
4、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程序后或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的因获配新股流通受限制股票情况如下:
(2)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6,000,000.00元,于2007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