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环球财讯
  • 3:财经要闻
  • 4:特别报道
  • 5:证券
  • 6:金融
  • 7:时事
  • 8:天下
  • 9:产业·公司
  • 10:上市公司
  • 11:专栏
  • 12:专栏
  • 14:信息大全
  • 15:信息大全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2007 年 3 月 31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45版:信息披露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3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07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起始日期为2006年1月1日,截止日期为2006 年12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一、 基金简介

      

      二、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05年11月17日,本年度报告披露的2005年度的数据和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05年11月17日至2005年12月31日。特此说明。

      (一)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动力组合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

      (2005年11月17日至2006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止2006年5月17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二)投资范围、(四)投资策略中规定的各项比例:股票占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债券占0%-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在5%以上。

      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进行比较:

      动力组合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史收益率的对比图

      

      (三)过往三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年3月7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06年12月31日),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和先进成长基金,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8,676,924,519.27元。

      2、 基金经理情况

      史伟先生,英国雷丁大学国际证券业协会中心硕士。曾在东方证券投资部任职。2003年初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分析师、高级分析师,2005年1月起任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05年11月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动力组合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161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7.7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92.16%。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6年是中国股市转折的一年,动力组合基金在本年度也取得了超越比较基准的业绩,累计基金净值增长率达到123.48%。尤其是当06年5月份度过建仓期后,本基金业绩表现良好,整个下半年保持在全部基金的前三分之一左右。

      一季度动力组合处于建仓期,采取谨慎稳健的建仓策略,在控制风险与追求绝对回报的目标下,股票仓位逐步提高,基金净值从未跌破0.995元,但也由于股票仓位较轻,没有很好把握住市场上涨的机会。二季度操作风格从谨慎中带有保守,适度增加了进攻性。组合的周转率与股票连续波段操作的力度持续加大,不仅开始适应了市场热点多变的格局,也发挥出了小基金流动性好的优势。三季度本基金重点投资了地产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发向的自主创新与装备企业,同时买入了具备增长潜力的小型企业。四季度基金资产快速转移到大盘股为主、小盘股为辅的投资,尤其是加大了金融服务的投资比重,并且坚持地产和食品饮料的投资。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07年,宏观经济依然乐观,各项指标预计持续较快增长。首先全球外围宏观环境并不悲观,甚至可能比预期的好。国内消费逐步旺盛,从春节期间的社会零售与餐饮零售的高增长数据,以及白酒行业的供销两旺就可见一斑。投资与出口存在高增长的趋势,尤其是人民币的适度升值并没有影响到出口。07年预计政府将在国计民生(医疗、教育)、新农村建设、改善宏观调控、缩紧流动性等方面花大力气。

      虽然近期市场出现明显的大幅震荡,但是我们并不悲观,认为这并不能改变整体牛市的格局,对后市的预期在大方向上依然乐观。尽管中央会继续收紧多余货币,但是流动性依然会充足,并支持资产的重估。我们看到06年是央企盈利最好一年,并且增幅很大。从已公布的年报数据来看,非核心公司业绩多数超预期,而核心企业尤其是存在激励可能的公司,多数业绩低于预期。整体看,已公布的业绩整体增幅较大。

      2007年是央企资产整合力度很大的一年,而我国本身的小股市规模,大经济规模就支持了实体经济通过多种方式流入股市,我们已经看到了沪东重机和东方电机的示范效应,2007年这种机会将更多。另外2006年部分完成激励的公司,股票回报惊人,随着2007年完成激励的公司越来越多,这种投资机会也会很多。

      我们需要承认,在目前的估值水平上,股市在提供机会的同时也存在风险了,很难像 2006年一样的高歌猛进了。本基金将继续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在维持重点优质公司的核心持仓上,加大力度把握制度性包括外延式增长的投资机会,在维持金融、地产、消费服务、机械等核心行业的投资上,将重点挖掘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的投资。注重成长与价值的均衡投资,运用本基金所特有的量化模型,为持有人进一步创造回报。

      四、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合同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审计报告

      本基金聘任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注册会计师(汪棣、王灿)经过审计,于2007年3月21日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20186号。

      六、 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1、 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比较式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 比较式基金净值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5年1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a.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b. 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不含息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估值,市价按其估值日在银行间同业市场成交的加权平均价确定;估值日无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确定。

      c. 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买入成交日或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取得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d.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e.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a.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b.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附注3(6)c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c. 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权证数量;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相应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核算本期已发生的、影响单位净值小数点后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摊销期限为费用合同中约定的收益期限。

      (8)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11)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2)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3)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如当年基金成立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14)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无。

      3、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a.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年度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4,043,232.04元(2005年:898,343.74元)。

      b.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年度需支付基金托管费673,872.05元(2005年:149,723.96元)。

      c.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84,550,867.71元(2005年:105,552,640.45元)。本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454,638.82元(2005年:399,182.77元)。

      d. 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 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f. 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对本基金进行投资。

      4、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投资的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 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2、 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