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已经审计。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二、基金产品概况
(一)、基金概况
(二)、基金的投资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信息披露
(六)、其他有关资料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提示: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净值表现
A、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备注:本基金合同中没有规定业绩比较基准。
B、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C、图示基金过往三年每年的净值增长率
基金过往三年每年的净值增长率的柱状图
(三)、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四、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了基金安信、基金安顺、基金安久、基金安瑞4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华安中国A股、华安富利、华安宝利、180ETF、华安宏利、华安国际配置7只开放式基金,管理人民币资产265.61亿元,美元资产1.98亿美元。
汤礼辉先生,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在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工作。2000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从事医药、金融行业及投资策略研究。现任研究发展部副总监、安信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华安宝利配置基金的基金经理。
(二)、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以2005年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为标志,中国股票市场在随后的一年半中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证券市场发展史的角度看,2006年的证券市场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资本市场功能的恢复:我们认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并不仅仅意味着股改对价和全流通上市。更重要的是,股权分置改革恢复了资本市场的基础功能。尽管融资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但资本市场的作用远远不局限于融资。资本市场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中心之一,不仅仅是一个融资的中心,还是财富的中心、理财的中心、估值的中心、创业的中心和全社会注意力中心。
资本化率的提高:2006年优质公司加速回归国内资本市场大大提高了A股市场对国民经济的代表性,使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关联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居民理财意识的提高:A股市场的繁荣刺激了广大居民的投资欲望,更重要的是大大提高了居民的理财意识。市场的良性发展和居民投资意识的提高之间形成了良性的互动。
2006年基金安信净值增长率111.13%。在2006年的投资中,基金安信在秉承一贯坚持的成长投资风格的基础上,尝试加强组合层面的分析与构造,实现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之间的有机结合。在上半年进行了主题配置,增持了包括军工、商业、消费品、医药等在内的主题类资产,以丰富主题覆盖的广度。在三季度继续以重构组合的框架为核心,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考虑优化组合结构,适应阶段性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变化。在四季度我们根据“成长与价值的背离愈加明显”的判断,根据相对收益预期的比较,在保持基金整体成长性风格的基础上,适度提高了价值和重估类资产的持仓比例。以适应在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足的背景下以稀缺与重估为核心的阶段性市场运行特征。
总结全年的投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没有做好:
没有平衡好长期投资和阶段性结构调整之间的关系。尽管安信秉承选择优质个股进行长期投资的理念,但2006年的市场明显存在阶段性的风格变化以及板块相对吸引力的变化,安信过于拘泥于长期投资而未进行较大力度的阶段性结构调整。
对潜力板块的投资力度不足。尽管安信在投资结构性趋势的把握上并不存在重大偏差和遗漏,但是在投资力度的把握上比较保守。
展望2007年,基金安信认为A股市场将继续延续2005年下半年以来的健康发展态势。保持稳定较快发展的中国内地经济环境、资本市场功能的进一步深化、不断提高的居民投资倾向都将为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力量。但是,目前市场的整体估值已经处于较高水平、进入价值创造阶段的市场将出现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使共同基金的投资面临较大的压力。
(四)、内部监察报告
本报告期内,监察工作以保障公司合规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后台运行、基金运作、基金销售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同时推动公司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员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员工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意识;
(2)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推动公司和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3)完善投资交易系统控制功能,提高合规监察效率;
(4)开展基金运作稽核检查工作,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工作方法,加强公司运作合规性控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托管人报告
2006年度,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安信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2006年度,安信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安信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6年度所编制和披露的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7年3月23日
六、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财务报告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吕秋萍、李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财务会计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一)、资产负债表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经营业绩表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三)、收益分配表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四)、净值变动表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五)、会计报表附注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编制,会计报表披露的方式则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进行编制及披露。
1.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本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2006年度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3.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4)78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
3、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基金投资者参照前述规定。
4、基金买卖股票按照l%。的税率征收印花税。从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l%。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的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
(1). 关联人、关系、交易性质及法律依据列示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①本年度通过关联人席位的股票成交量:无。
上年度通过关联人席位的股票成交量:无。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②本年度通过关联人席位的债券、回购和权证成交量:无。
上年度通过关联人席位的债券、回购和权证成交量:无。
③本年度与关联人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情况:
上年度与关联人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情况:无。
(3). 关联方报酬
① 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1.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44,278,844.39元。(上年度:31,185,603.84元)
② 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2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7,379,807.36元。(上年度:5,197,600.65元)
③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算。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7,562,090.30元(2005年:153,159,938.64元)。本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355,859.63元(2005年:1,412,942.52元)
(4). 基金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2006年度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2005年度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5).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 本基金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流通受限股票如下:
本基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程序后或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2006年11月13日前,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
自2006年11月13日起,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按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方法估值。详见本会计报表附注中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2)、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无流通受限债券。
一、投资组合报告
(一)、基金资产组合
(二)、股票投资组合
(三)、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2、整个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未扣减股权分置获得现金对价30,129,897.75元。
(五)、债券投资组合
(六)、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权证投资组合
1、 基金投资前五名权证明细
(八)、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平均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2、 本报告期内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的构成
4、 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 整个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明细